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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联席会成员身份引质疑,深圳烟草局回应:是履约的执行者
对于广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拟将深圳烟草专卖部门首次纳入深圳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否导致控烟政策受到烟草业既得利益的影响”的质疑,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负责人6月26日上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文回复称,作为主管地方烟草行业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行政执法机构,深圳市烟草局既是控烟履约的重要主体,也是控烟履约的执行者。
发文称,各级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有效控制烟草产品盲目扩张,协助制定国家控烟履约规划、撰写履约报告、加强控烟履约宣传教育、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广泛禁止烟草广告等多项工作。
“从国家烟草专卖局、到我们各省、各地市烟草专卖局的立场都是明确的、一贯的:吸烟有害健康,控烟势在必行,履约是义务,更是责任。”发文显示。
6月25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草案)”首次将烟草专卖部门等纳入深圳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这也是继今年1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后的新修改。
现行深圳控烟条例显示,深圳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审议控烟工作的规划、政策、方案;调解决控烟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评估有关控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有关控烟工作的其他事项。
对此,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曾在一份书面说明中解释纳入烟草局的合理性:一是《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批复》将国家烟草专卖局纳入该领导小组,北京等地的控制吸烟法规也将烟草专卖局列为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二是烟草专卖局作为主管烟草行业、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行政执法机构,也是控烟履约的主体之一,在控制烟草制品销售等环节扮演重要角色。
不过,多名控烟专家均曾向澎湃新闻提出不同看法。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参与控烟工作多年的吴宜群认为,烟草专卖局政企合一,其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天然冲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精神,不应允许任何受雇于烟草业或任何促进烟草业利益的实体的人员出任烟草控制、公共卫生政策的任何政府机构、委员会或顾问小组成员。
也有不愿具名的控烟权威专家介绍,北京等地的烟草专卖部门尽管加入当地控烟联席会议,但能起到的执法监督作用十分微弱,“事实上执法特别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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