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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大企业互怼:不能只有口水,没有是非评判

澎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
2019-06-25 21: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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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的年中大促已经过去,当大家都快忘记了“格力举报奥克斯”这桩事的时候,董明珠又继续开火了。

6月25日一早,格力电器官方微信以“董明珠:将战斗进行到底”为题,称:格力举报奥克斯“是道德的选择”,“低于国家标准就是不合格产品,就是违法产品!”

从6月10日格力在自媒体平台上公开举报奥克斯开始,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已经连续发生了多起大企业巨头之间的互怼事件,俨然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伊利撕蒙牛,格兰仕撕天猫,饿了么指控美团盗取商业数据……一众令人景仰的企业巨头,直接赤膊上阵,口水连天,吃瓜群众目不暇接。

举报当然也是企业的权利,一定意义上也可以作为竞争手段,但是不能只有口水之争,没有权威调查,或者拒绝进入司法程序,否则,这种企业之间的互撕,不啻于泥坑相扑,企业失了体面,舆论场风气也被带坏。

事实上,当下以自媒体为代表的舆论场早已出现民粹化、极端化的问题,“事实稀薄,观点过剩”,“不问是非,先讲站队”,沉默的螺旋和信息茧房,将正常的舆论场交流割裂得支离破碎。而这种舆论场恰恰成为吵架的好地方,表达越是极端,越是口水化,越是有流量。占领道德高地、设置议题,就能掀起狂潮巨浪,这让深谙舆论传播术的一些大企业也按捺不住。

半个月来,这些企业互怼互撕,为自己带来巨量“流量”,成为难得被媒体集中报道品牌集中曝光的机会。就连被格力举报的奥克斯,也在这次618年中大促中,与华为、美的等一同进入“十亿元俱乐部”(据天猫的官方数据)。让人担心的是,企业从网络吵架中得到负面激励,把吵架当成了日常的口碑营销,赖在泥坑里面不肯上岸。

首先,以格力举报奥克斯来说核心问题就是一个“技术问题”:奥克斯的空调到底有没有虚标能效,欺骗消费者?这本来是应该通过权威的技术部门来调查和判定的,也只能通过技术鉴定来解决,这个不应该被选边站队的口水战所掩盖。

早在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表示,已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奥克斯公司提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如今,半个月过去,鉴定结果究竟如何?

其次,格兰仕一而再、再而三地怼天猫平台,放出了“别玩阴的”“请加入正义的一方”“正告水军”多篇狠话。但,核心事实和法律定性却存在缺失。

比如,《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用天猫等APP 搜索格兰仕,并没有发现明显的搜索异常。其实,这起事件的核心追问是:入驻商家没有得到平台以往的流量支持,这算是对其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报复”,还是企业正当的自主经营权?

《电子商务法》第35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立法中的这个规定,被媒体概括为“禁止2选1”。其实,本来反垄断和竞争法在中国方兴未艾,新实施的《电商法》所规定的“禁止不合理限制”的边界在哪里?“忠诚折扣”到底算不算垄断行为?“关系专用性投资”是不是豁免理由?这些正好应该通过具体案件执法来释明,以明确《电商法》的边界。格兰仕可以拿出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向反垄断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对双方之间的合同提出诉讼。

总之,吵得再凶也得通过法律认定,前沿法律的适用不能靠口水来解决。 如果企业之间的是非对错,能用肺活量、词汇量和转发量来解决,卖萌,卖惨、卖人设就是正义,谁的粉丝量大就能决定是非的话,那还需要法律干什么?

当年360和QQ大战,法院的终审判决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成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标杆,也让企业大佬们都服膺于法律的权威,让各大企业“规矩”了很多年。作为近代法治奠基之作的《拿破仑法典》,明确了“法官不得拒绝审判”原则,就是希望把社会纠纷统一纳入法治解决渠道。

当下发达的自媒体环境,群众澎湃的吃瓜欲望,给了企业通过吵架“借力”的机会。但是,企业的本分不是在舆论圈里折腾,有的是为民请命的霸道总裁人设,有的大发口水文,甚至时不时还举出“民族工业”大旗企图占领道德制高点……看久了,消费者自然会审美疲劳。

吵了半天,如果只剩下腹黑的“流量”加持,民粹化的选边站队,一地瓜皮,却没有查清空调的质量问题、反不正当竞争的适用标准,那企业间的互怼大戏就是一场闹剧。职能部门也不能息事宁人,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要对指控地内容做出全面调查,依照法律评判是非对错,否则争吵也停下下来。

    责任编辑:沈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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