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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 | 厦门集中宣判9起毒品犯罪案件,最...
本文原标题:《国际禁毒日 | 厦门集中宣判9起毒品犯罪案件,最高判处十五年!》
也许“6月26日”这个日子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陌生
但是毒品,任何人都听说过甚至了解过
它是来自地狱的使者
沾上它,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再也关不上
多少人美好的一生因为它
家破人亡、一无所有
而自己也从此“折翼”
明天就是6.26“国际禁毒日”今天上午,厦门中院举办了
“毒品犯罪审判法院开放日”活动
通报厦门两级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情况
开庭、宣判2起毒品犯罪案件
并发布4起典型案例
小夏值得一提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区居民、学生代表及网友代表等受邀参加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现场观摩案件庭审并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哦!
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午,厦门中院召开审判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通报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
厦门两级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会上还以书面形式发布
厦门法院毒品犯罪4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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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案件呈现以下特点:1.毒品犯罪形势仍然严峻
近一年来,我市禁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毒品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呈现出涉案毒品数量日趋增大的特点,部分案件涉及跨国执法、域外取证等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此外,利用快件、网购方式贩卖、运输毒品层出不穷,增加了打击的难度。
2.“毒恶”交织情形首次出现
以往的毒品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参与实施犯罪的模式相对简单固定,即数个被告人为牟取巨额利润,临时组合在一起,共谋实施犯罪,相互配合,各自分工,共同完成毒品犯罪整个过程。今年,厦门法院首次出现“毒恶”交织案件。
3.新型毒品及新犯罪形式不断涌现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毒品源头地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我市毒品种类及犯罪形式日趋多元。除传统毒品海洛因、冰毒等犯罪依然猖獗外,氯胺酮、麻古、大麻、摇头丸、麻黄素等较新型毒品犯罪也时常出现。今年,美沙酮、麦角酸二乙胺(俗称“邮票”)、氟硝西泮(俗称“蓝精灵”)、地芬诺酯等新型类毒品逐渐成为贩毒分子零星贩卖的对象。
针对日益严峻的贩毒形势
厦门两级法院将继续严格执法
依法惩处各类毒品犯罪
持续增强法律震慑力
做到:
1
提高站位认识,坚定严打方针不动摇
2
加强协调配合,多方合力提高打击效果
3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开庭、宣判案件今天上午,厦门中院和辖区思明法院、湖里法院、集美法院、同安法院、翔安法院集中宣判9起毒品犯罪案件,其中,厦门中院对刘顺超贩卖毒品案公开宣判。宣判9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13个被告人分别被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
此外,厦门中院还开庭审理杨某阳等五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本案将择日宣判。
让我们一起来直击厦门中院
2起毒品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
了解案件内容吧
1刘顺超贩卖毒品案
2018年8月13日,被告人刘顺超与黄某达约定,以每克8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1克毒品海洛因给黄某达用于吸食。被告人刘顺超收取800元人民币后,随即将毒品放至指定地点,到留待黄某达自行取走,尔后步行至附近超市门口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指定地点当场缴获一小包毒品海洛因,并在被告人刘顺超暂住处缴获三袋毒品海洛因及电子秤一台。
经查,被告人刘顺超于同月11日及案发当日,还先后三次以上述价格、上述方式贩卖2克毒品海洛因给黄某达。
经鉴定,从指定地点缴获的一小包毒品海洛因净重0.65克,从被告人刘顺超暂住处缴获的三袋毒品海洛因净重分别为265.05克、0.22克、0.30克,其中一袋净重为265.05克的毒品海洛因,含量为37.1g/100g。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顺超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贩卖毒品海洛因268.22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顺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二万元。
2杨某阳等五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2018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阳、李某伙同唐某、杨某位、徐某共同贩卖、运输毒品,杨某阳负责指挥和联络买家,李某负责与杨某阳联系、交易毒品、收取毒资,唐某负责采购和运输毒品,杨某位负责出资、提供车辆和运输,徐某负责运输。各被告人先后5次从云南省购买毒品海洛因运输至福建省漳州市贩卖。
2018年8月3日,李某驾车携带毒品前往沈海高速东孚服务区,准备将10块海洛因砖贩卖给他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其中,杨某阳、李某、唐某、杨某位参与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5次,共计7750.39克;徐某参与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4次,共计7400.39克。
公诉机关指控五被告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于今日开庭,将择期宣判。
网友声音
华侨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学生王懿最近看了缉毒题材电视剧《破冰行动》,对缉毒产生了兴趣。这次活动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中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比我日常了解到的更加严厉。日后自己不仅只是要知法守法,更要带动身边人一起懂法!
福建阳光宏业律师事务所陈长明
我是一名非诉律师,很少接触诉讼案件,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审判庭上,法官和和公诉人的专业素养令我赞叹,也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法院开放日活动中,了解法院工作。
�集美大学法学院学生陶倩菽
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这次参加庭审见证了刑事审判的完整程序。通过旁听这次毒品案件的审判,我意识到了毒品对吸毒者和毒贩身心上的荼毒以及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在此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部分网友合影留念供稿:厦门中院刑一庭杨陆平照片:李新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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