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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丨没直接证据咋打赢官司 ?看法官手把手教你!



常言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如何打官司?没有证据如何才能打赢官司呢?
答




自己手里没有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应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类: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
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4、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6、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7、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自己手里没直接证据,这几类官司里特定事项可以不用举证。这几个特殊官司,对方负有举证的责任。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责任的。如子女抚养费的诉请等,若被告反驳,由被告举证。

所谓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由于民事纠纷的产生和变化总会被某些人直接或间接地了解,所以,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被广泛应用。那么,在诉讼中,亲属的证人证言有效吗?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的。所以诉讼一方当事人亲属和朋友的证词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被采信的,但相比非亲朋关系的证人,证据效力要低一点。
再说复制件作证的事。一般书证、物证都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当然,复制件的证明力不及原件。但是,证据材料虽为复制件,有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印证,或者与原件、原物核对过,或只要对方当事人予以承认,便可作为甚至可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官审查诉讼证据主要审查证据的三性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即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不能是主观臆测;二是关联性原则。即与待证事实相关,是判断证据证明力的重要标准;三是合法性原则。即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为了控制非法获得的证据。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包括:主体合法,形式合法,收集合法,证据材料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民事诉讼的证据只有符合上述三性原则,都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做事留痕,最实用的法律意识是证据意识。上文说了,没有证据也能如何打官司 ,没有证据有时也能才能打赢官司呢。但是,我们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淡化在法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意义。

社会普法工作一直在进行,但是很多时候都是法律讲座,给大众传授的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毫无疑问,这是有必要的。但是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法律意识的提高。毕竟,社会生活包罗万象,与此相对应的法律知识更是无穷无尽。律师、法官作为法律专业人士都不能说自己对每一条法律精通,何况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普通大众呢。法律意识也包括很多内容,我认为最实用的法律意识便是要清楚并铭记证据意识,“做事留痕”。

做事留痕,保管证据有什么好处?拿普通的民间借贷来说,如果对方不还钱,那么你去起诉要对方的身份信息吧。如果你当时借款给对方,在对方写借条时,附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那么你去起诉又省了麻烦。没打过官司不知道调取个身份信息也要费一番周折与成本。还有,我们都知道,撇开无处不在的“阴谋关系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作为权利救济的最后一种方式,如果真到了诉讼的地步,你什么证据都没有,你怎么去胜诉?别说请律师,你怕是请个天师也没有用。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社会即是法治社会。所以生活在法治层面之中,博弈在经济大潮之里,法治已经沉浸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提高法律素养,培养证据意识,不仅是我们的安身之基,也是立命之本。即使不是经济活动,即使不是法律诉讼,即使就是日常生活,我们也要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主动培养证据意识,积极规避防范风险,让我们的工作生活充满法治阳光。(李正盛)
责任编辑:张恩民 值班编委:梁大鹏
终审编委:胡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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