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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被冒用无法入职、官司缠身, “套牌人”该如何解套?
《焦点访谈》早前报道了一些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身份被冒用注册公司,“被老板”,要想维权洗清身份却面临种种困难。由于采取这类手法注册的公司,往往因为经营异常等被税务系统和工商系统列入“黑名单”,常常还伴随着债务、偷税漏税等问题,给当事人带去了无休止的麻烦。那么面对这种身份被“套牌”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套呢?

按理说,有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的身份,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该予以撤销,《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让很多被冒名的当事人费解的是,撤销的过程困难重重。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缺乏可执行的流程和指导意见,在基层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保护真正身份被冒用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助撤销的政策逃脱原本应该承担的责任,两相权衡,如何甄别其中的真假更是难上加难。

不久前,记者从西安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手段有限,取证困难,目前来说,大部分身份被冒用的问题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王亮说:“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条例里有关文件,明确了商事主体,股东与股东因为登记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应当寻求司法救济。最初是通过司法救济来告知申请人去法院起诉,或者是到公安机关报案,我们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以及公安机关调查结论来做是否撤销的决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被冒名的现象也逐渐显现出来,没有统一的撤销方案和执行流程,很多地方在借助司法途径的同时,也在逐步摸索自己的方法。
王亮说:“这个现象慢慢发生以后,我们就从一些个案上开始找共同特点,比如说从2017年开始我们就跟高新联系,由高新分局出台的一个试行办法,对身份证被冒用注册登记以后如何处理的暂行办法。在高薪分局开始进行摸索,作为试点单位来建立相关的解决身份证被冒用的办法,出台了相应措施。这个办法实行一段时间以后,能够解决一些身份证被冒用的问题。”
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辖7个开发区分局,13个区县局,目前来看,只有高新分局为解决身份被冒用的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从全国的层面上来看,基本上跟西安类似,只有深圳、广州等一些地区为撤销冒用身份登记的企业,设定了简单的撤销流程。


然而,像这样能符合撤销流程的案例并不多,对于西安高新的市场监管部门来说,虽然出台了撤销被冒名登记的相关政策,但目前来说也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登记,没有经营活动的案例。如果被冒名的企业涉及到税务纠纷,法院诉讼和债权的关系,他们也不会轻易撤销这家企业,只能通过一些手段,解除个人与企业的法律关系。
在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只有高新分局制定了撤销冒名公司登记的办法,在高新分局目前只有四分之一的案例能正常走撤销流程,在全市范围来看,这个数字可能更低。要解决更多被冒名的群众的困惑,还得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

等总局的文件出台,地方撤销冒名登记的公司就有了政策依据,另一方面,还需要从源头上遏制更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情况发生。记者调查了解到,对被冒名注册企业的人来说,大多数都有过身份证丢失的经历,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以后,去公安部门挂失,然后再补办一张就可以了,但很多人却不知道,丢失的身份证并不会因为挂失而作废。

因为丢失的身份证并没有损坏,视读和机读功能也没有丧失,被别人捡到以后,如果有些用证单位不认真核实,极有可能造成被冒用身份的问题。从2016年3月开始,公安部门建立了身份证挂失系统,丢失补办身份证的同时,挂失数据会同步上传到系统,如果这些数据能及时推送到相关用证单位,也能辅助相关单位遏制冒用他人身份的问题。
景晓峰说:“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让别人捡到,拿到相关部门去办事,相关部门经过核查之后会收到公安部的数据推送,身份证挂失过的就没有用了,会提示请您使用最新的身份证。用证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丢失身份证的数据库,应该及时进行沟通推送,使用证部门能够及时收到这些挂失身份证的数据。”
记者从市场监管、税务、铁路等部门了解到,目前还没有和公安部门的身份证挂失数据联网。市场监管部门也只能用其他手段,解决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登记企业的问题。
既不能加大企业登记注册的难度,又要准确地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解决实名的问题,过去没有手段,现在又如何呢?



对于冒用他人身份注册的行为,一方面要防好,用好技术手段,加强线上线下的实名验证,防止此类行为发生;另一方面,还要撤好,对于那些“被老板”的受害群众,怎么通过合理的程序,帮助他们洗清身份。当然,解决这种问题确实比较麻烦,涉及多个部门,只有相互协作,才能解决好群众维权难、调查取证难、司法救济难等问题,为那些“被老板”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原题为《身份被冒用导致无法入职、官司缠身…… “套牌人”到底该怎么“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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