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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友”为名,涉黑团伙骗40多名未成年人陷“套路贷”
“社会大哥”以“一见如故”为名请客吃饭与未成年人交友,随后在步步引诱对方借款,直至利滚利陷入“套路贷”陷阱,当未成年人无力偿还之后,便恐吓逼迫未成年人盗窃还债或暴力威胁当事人父母卖车。
6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海宁市警方获悉,当地警方此前侦办的涉黑团伙骗未成年人陷入“套路贷”案件,随着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终于画上了句号。至此,这个曾经让当地40多个未成年人和家庭陷入“套路贷”噩梦的团伙,被绳之以法。
2017年6月,海宁警方在侦办1起聚众斗殴案件中,发现该涉黑团伙犯罪线索。经嘉兴、海宁两级公安机关联合侦办下,2018年1月,警方对该团伙集中收网,共抓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11人。随后,检方对当中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经一审法院判决。由于不服原判,10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近日,嘉兴中院对此案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法院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该团伙首要分子张宝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罚金10万元;被告人黄海宁、马刚等9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3年9个月不等的刑罚。
澎湃新闻从海宁警方获悉,该涉黑团伙成员的套路就是先和未成年受害人“交朋友”,然后带他们出去玩乐挥霍,骗取受害人信任。等到受害人花完了钱,就教唆受害人向其借钱。由于借条的期限很短,到期还不了就再借钱给受害人,然后滚雪球似地增加利息等各种额外费用,让受害人还不清欠款。也就是说,只要有人从这伙人那里借了钱,基本上就走入了一个周而复始的圈套,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借条上的数字会越来越大,怎么也还不清。
海宁17岁的高中生小董(化名),一次偶然机会与该团伙成员彭某、况某等人相识。此后,他们以和小董“一见如故”为名,经常以请客、玩乐为名邀请小董出去。作为受邀对象,看到对方愿意给自己花钱,出于面子,在几次对方付款后,小董也花钱“回请”。一来二去,小董很快把身上的钱挥霍光了。这时,这几个“朋友”就跟小董说可以借钱给他。于是约定1万元钱的借款,小董签下了名为2万元的欠条,但是小董实际到手只有6500元。
随着还款时间的到来,面对还不了钱的小董,团伙成员便给小董出了再借款“以债还款”的主意,而这一次,没拿到钱的小董,签下了1张6万元的欠条。而在团伙眼里,小董实际到手的6500元的现金,已经变成了6万元的欠债。
等到第二笔贷款还款到期后,团伙成员便撕下“伪善”的嘴脸,不仅对小董谩骂、恐吓、暴力催债,还把他带到宾馆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之后又公然带着小董来到他家向他父母讨债。无奈之下,小董父亲卖掉了家里的汽车,帮儿子还了5万元钱。更令人愤怒的是,在催讨过程中,团伙成员还威逼小董以发展“下家”的方式,将其同学和朋友一同拉入“套路贷”的漩涡。
警方调查发现,该涉黑团伙成员经常盘踞在几所学校周围,针对在校学生以及涉世未深人员,采用引诱、欺骗等方式进行“套路贷”,共诱骗40余名未成年人陷入“套路贷”。他们以“不还钱就让你父母和学校都知道”恐吓学生。为了逃避这伙“瘟神”,有的学生东躲西藏就此辍学,有的被迫去偷窃,或者像上文中的小董一样诱骗其他学生进入“套路贷”漩涡从而转嫁债务。他们还“追债”到这些未成年人的家里,对其父母进行威胁和暴力讨债。有些家庭迫于淫威,只得卖车、卖房去偿还高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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