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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据原告代理人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介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温瑞安等11位作家诉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判令被告在媒体和潇湘书院网站首页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就11案合计赔偿 60.4万元。
(原题为:原告胜诉!《锦绣未央》余下11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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