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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政务大厅办公人员戴口罩上班,通知要求:甲醛达标不许戴
近日,吉林延边州珲春市新装修过的政务大厅被指“空气刺鼻”,驻厅单位工作人员纷纷戴口罩上班。有关政府部门随后发通知称,经权威部门检测,空气中的甲醛含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工作人员摘下口罩,树立政务服务良好形象。
6月19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向发文部门“珲春市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简称“珲政数字化局”)询问该通知真实性,办公室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先表示认同,并称“需要和领导研究怎么答复”,而当记者继续询问细节时,该人员一会否认文件由该局发出,一会又称“不知道谁发的,还没确认好”。
6月13日,珲政数字化局向入驻新政务大厅的各单位发通知,称甲醛检测达标,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佩戴口罩。澎湃新闻获得的这份政府内部通知称,由于珲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指定权威部门对政务大厅一楼、二楼空气甲醛含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规定甲醛安全标准,为树立珲春市政务服务良好形象,要求驻厅人员严格按照大厅管理条例安心工作,上班时间不得佩戴口罩。
通知最后指出:“如工作人员对自己工作区域空气质量存在疑问,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局部检测”。
署名显示,该通知由珲政数字化局向各驻厅单位发出,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
19日,记者联系上委托检测的珲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局后勤保障科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单位确实曾委托第三方对新政务大厅空气做过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就是气味一直散不出去”。
该人员强调,从大楼建成到装修完成,整座大楼通风良好,并曾一度延后各单位“搬家”时间,最终入驻新政务大厅,是为了“响应市级领导安排”。
至于检测由具体哪家权威部门实施、除甲醛外还包括哪些检测项目、是否均符合标准,该人员表示不知情,并提供了后勤保障科负责人高姓科长电话。
截至发稿,该高姓科长尚未回复记者电话或短信询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知发出后,政务大厅仍有工作人员选择戴口罩上班。
19日,珲春市一名曾前往政务大厅办事的李姓市民向澎湃新闻回忆,仅十几分钟内,他便看到有3名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前两天(戴口罩的人)更多,今天已经少了很多”。他表示,政务大厅“确实味很大,很刺鼻,挺难闻的,刚进去还好,估计待时间长,肯定有问题”。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02年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根据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甲醛标准为0.1mg/m3(1小时均值),超过该标准,即为不合格。当甲醛浓度较高时,会引发气喘、刺激性流泪、恶心、胸闷等症状。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经将甲醛确认为一类致癌物。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研究所所长李景广表示,根据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除了甲醛,室内空气质量还需检测种类繁多的项目。
在这些项目中,具有刺鼻气味的物质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甲醛,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无机物。其中,苯对人体的危害最大,室内空气含量若超过0.11 mg/m3(1小时均值),则会超标。
对于甲醛来说,通常情况下,也只有浓度较高,超过国家标准0.1mg/m3(1小时均值)后,才有可能被人闻到。
李景广介绍称,即便最终所有检测指标都合格,也不代表室内空气对人体没有危害。
他表示,囿于人类认知水平的限制,目前仍有上百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无法被准确检测,却仍对人体存在潜在的危害:“空气质量有两个指标,首先,闻不到让人特别不舒服的味道;其次,客观指标应当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严格说来,这两个指标必须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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