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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号“浙江检察”6月17日推文: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6月1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康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题:《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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