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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华盛顿的人生进阶之路
编者按:美国人的故事,是通过智慧和技巧、通过信仰和意志的力量、通过勇气和坚持来战胜困难的故事。
这部从个人和生活角度书写的长时间跨度的美国通史,充满文学性、戏剧性和生命力,无论是在个人奋斗还是国家发展层面,这本书都对当今有着很大启发。同时,它也让我们可以反思传统文化与创造力、开拓精神之间的平衡问题。
如果说大觉醒运动让美国人在情绪上为独立革命做好了准备的话,那么,实际上的独立进程是被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世界范围的战争所引爆的。说来也怪,点燃这场全球冲突导火索的,竟然是一个美国人。
乔治·华盛顿(1732~1799)出生于弗吉尼亚殖民地威斯特摩兰县韦克菲尔德的家族庄园里。很多美国历史都写到过他的先人。创立他这个家族的祖先是一位牧师,因为酗酒而被赶出了埃塞克斯郡,于1657年来到了弗吉尼亚,并娶了一位富家女安妮·蒲柏为妻。他就是华盛顿的曾祖父,印第安人把他叫做“夺城者”(Caunotaucarius)。华盛顿的父亲奥古斯丁,或称格斯,是一位金发巨人,说到美洲人比在英国人长得更高,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尽管格斯把他的长子劳伦斯(华盛顿很敬重的异母哥哥)送到了英格兰的阿普尔比上学,好让他有点上流人士的派头。格斯有一个大家庭,但也只不过是个勉强还算成功的种植园主。华盛顿11岁的时候他就去世了,留下了10,000英亩土地,共有7块,还有49个奴隶。其核心产业是费里农场,有4,360英亩土地和10个奴隶,家族产业中有一半的利益留给了他的母亲,她决定自己打理这份产业。
华盛顿家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上等人家,整个独立革命时期都是如此,这样的家庭很典型,因此值得我们在这里详细开列一份革命前夕格斯的财产清单。他有少许金银餐具——1个汤匙、8个小调羹、7个茶匙,有一块挂表,一把剑,总价值125英磅10先令。玻璃器皿只值5英镑12先令。瓷器包括两套茶具,价值3英镑6便士。客厅里有一架漂亮的镜子,一个带抽屉的写字台,两张桌子,一把扶手椅,11把皮垫椅,起居室里有3张床,一张旧桌子,3把旧椅子,一张旧书桌,窗帘,大厅里还有两张四柱大床,里屋也有两张。楼上的房间里有3张旧床——这样一共有13张床(格斯的两任妻子一共为他生了10个孩子)。有6副很好的床单,有10副次一点的,17个枕头套,13块桌布和31块餐巾。有13个奴隶在家里干活,但其中只有7个是身强体壮的。这些就是养育华盛顿的物质环境。
像他父亲一样,乔治·华盛顿也是个大个子,6英尺2英寸。他有一双大手和一双大脚,红褐色的头发,大鼻子,高前额,宽臀窄肩。他的高个子和大块头,一出场就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他在危机时刻保持镇静的能力,这是他统治人(无论是军人还是政治家)的能力的关键因素。他总是很留意自己的外表。他从不戴假发,他认为那很不得体,但他会小心翼翼地梳理自己的头发,撒上香粉,用一根整洁的天鹅绒丝带系住。他曾经为了咬碎坚果而弄坏了自己的牙齿,只好用一副河马牙做的假牙取而代之,自我感觉非常合适。如果不带上9件衬衫、6件亚麻布背心、7顶帽子、6条衣领和4根领带的话,他是不敢像一个年轻人那样去森林探险的。他的本能是贵族化的,而后又成了帝王气派的。他拒绝接受美国人见人就握手的新习惯(在整个18世纪这种习惯愈演愈烈),而是代之以鞠躬。他毫不吝啬地尽情展示自己的体力:他总是“把自己的手杖放在许多向士兵们示范跑步的军官的头顶上。”他能把石头扔出很远很远,并喜欢表演这种才能,以便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的母亲是个女强人,他很敬重她。他的父亲对他无足轻重。华盛顿的书信大约有17,000封被保存了下来,其中只有两封信提到了他的父亲。打从小时候起,他就是自己的父亲。
华盛顿跟他的异母哥哥不同,他只受过最基础的教育。他那位嫉妒而又挑剔的副总统约翰·亚当斯后来写道:“华盛顿不是个学者,这是肯定的。对他的职位来说,他太目不识丁、太没学问、太没文化了,这同样是千真万确的。”华盛顿自己也说,他因为“意识到教育上的欠缺”而吃够了苦头。这也正是为什么他从未尝试写回忆录的原因。他说,在弗吉尼亚长大成人的上层阶级的年轻人,“刚刚学会骑马就给他一匹马和一个的仆人服侍他”,这会让他有“变得好逸恶劳、软弱无能的危险。”不过华盛顿并没有这样的诱惑。他渴望出人头地。在这个大块头年轻人的身上,有一种要让自己变得更优秀的强大动力。他练就了一手漂亮、整洁、清晰的书法。为了改进自己的举止风度,他曾抄写了110条格言,最初是一位法国耶稣会士编纂的。比如:“不要哼哼唧唧地自吟自唱,也不要用手指或脚敲出咚咚作响的声音。”“不要在别人的眼皮底下杀死害虫,比如跳蚤、虱子、扁虱之类。”“陪伴大人物时不要跟他并驾齐驱,而是要稍稍靠后,同时又要让他很容易跟你交谈。”
呜呼!华盛顿的不幸和不满就在于:他一个“大人物”也不认识!
正如18世纪的人们所说的那样,他“需要利益”。“利益”,是他的字典里的关键词之一。在他看来,人是被利益所驱动的。他写道:“利益,是唯一的粘合剂。”它既适用于个人,同样也适用于国家。他写道:“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从事投机买卖,他们也可以谈论爱国主义……但无论是谁,如果他仅仅把爱国主义作为从事一场漫长而血腥的战争的基础,那他到头来会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短时间内,爱国主义可以推动人们去行动、去承受、去面对困难,但如果没有利益的帮助,它是不会持久的。”他认为,“只有被利益绑在一起的民族才会走得更远”,这是“人类的普遍经验”。重要的是要领会到:华盛顿把独立革命和随后的制宪都看作是人们主要在利己主义驱动下所做的工作。利益始终是他的动力,对此他并不感到有什么可耻,他一直在追求利益,直到自己的利益被包含在国家的利益之中。他离利益最近的一次机会,就是他的异母哥哥劳伦斯娶了威廉·费尔法克斯上校的女儿做老婆,费尔法克斯家族是弗吉尼亚殖民地最显赫的家族之一,威廉上校是这个家族的一个支系的首领。华盛顿尽一切可能利用这层关系。他的姻兄乔治·费尔法克斯就是一个榜样,乔治是一个人们寄予厚望的年轻人,有少许印第安人的血统(像许多美国人一样)。
16岁那年,华盛顿发现,对于一个有他这样的背景、所受教育也不多的年轻人来说,最好当然是拥有大量的土地,退而求其次,就是成为一名土地测量员。这个行当所需要的一切,就是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加上画地图、搞测量、做计算的才能。所有美国人都在为土地而神魂颠倒,他们也持续不断地从事土地投机,更远的西部依然有大量的土地有待占领,去那里不愁没有活干。华盛顿的第一份工作是测量蓝岭西部费尔法克斯家族的一块地。这使他得以首次进入边境地区,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生活、机会,甚至危险。他参加了民兵,发现自己也很喜欢。他天生是个当兵的料。1753年,当他21岁的时候,弗吉尼亚总督罗伯特·丁威迪以少校军衔派华盛顿进入俄亥俄河谷,代表俄亥俄公司去开发边境地区,俄亥俄公司是一家政府支持的私人企业。给华盛顿的命令是,接触他所能找到的任何法国人,并警告他们:他们眼下所呆的地方是大不列颠的领土。
接下来的一年是个多事之秋。有着中校军衔的华盛顿,率领一支由弗吉尼亚志愿兵和印第安人所组成的部队,被派回了俄亥俄,奉命在如今的匹兹堡附近的俄亥俄河支流上修建一个要塞。关于这次远征,他留下了一份详细的日记。到了那里他才发现,法国人已经赶在他之前到达这里,并修建了杜肯要塞。他在“大草地”修了一座自己的要塞,把它命名为“必需品要塞”——当时,他正在为薪饷和补给而跟丁威迪总督打一场行政拉锯战。接下来,他遭遇了德·儒蒙维尔中尉率领的一支法国小分队,正当法国人跑去拿他们的步枪的时候,“我下令我的伙计们开火,”华盛顿这样报告。他的易洛魁族印第安人则用他们的战斧攻击法国人。没等华盛顿来得及制止杀戮并接受法国人的投降,就有10个法国人命丧黄泉,其中就有他们的指挥官。这次意外事件(儒蒙维尔事件)导致了法国人的大规模报复,以及不久之后的一场世界性大战的爆发。这场大战持续了6年(1754~1760),席卷了北美、中南美、加勒比海和大西洋、印度和东方,欧洲也未能幸免,在那里,它被称作“七年战争”(1756~1765)。引爆了这样一场冲突,华盛顿可算是出了大名,即便是臭名远扬。他天真地写信给他的哥哥杰克,说他并没有被自己的第一次战斗经历给吓倒:“我听见子弹在我的耳畔呼啸,请相信我,这声音里有某种迷人的东西。”这封信,加上从华盛顿的报告和日记中选取的材料,被发表在《伦敦杂志》(London Magazine)上,碰巧被乔治二世国王读到了。国王对他的战场经历也颇有几分自豪,并哼哼道:“上帝保佑,他要是经常听子弹的呼啸声就不会认为它迷人了。”伏尔泰概括道:“美洲的一声炮响,发出了这样一个信号:欧洲被置于火焰之中。”事实上并没有开炮。霍勒斯·沃尔浦尔在他的《乔治二世统治时期的历史》(History of the Reign ofGeorge II)一书中则概括得更准确:“一位弗吉尼亚年轻人在美洲的蛮荒林地里射出的子弹把整个世界置于烈火之上。”
这场英法斗争是世界认识华盛顿的第一个篇章,后面他一个个巨大成就更有看头。这个本是普通上等人家的孩子,就这样一步一步成了一个世界级人物。
摘自《美国人的故事》,中信出版·见识城邦2019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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