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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庭审现场:被告人谈起过往经历数度流泪
6月1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一案在河南省栾川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常某尧穿着灰色圆领T恤、黑色裤子出现在法庭上,他在法庭上讲述自己曾被老师张某林殴打的经历时,数度流泪。该案中被打的教师张某林未出现在法庭上。
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犯寻衅滋事罪,常某尧当庭表示,他向张某林和其家人道歉,也委托家人希望能对张某林做些经济补偿。不管怎样打人不对,对于自己犯的错,如果法律判定自己有罪,他接受。如果法律判他无罪,他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涉事学校栾川县试验中学一副校长出庭作证称,被打的老师张某林个人比较内向,但没有发现其体罚学生的违背教学规范的行为。不过,在其后回答常某尧辩护人提问时,该副校长表示,学校并未对张某林是否曾殴打常某尧进行调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18年12月,一条学生拦路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栾川县公安局2018年12月20日通报称,12月17日,该局接某中学教师张某林报案称,当年7月在栾川乡被他人殴打,并提供了相关视频。12月20日11时20分,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常某尧抓获。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栾川县法院6月9日张贴公告宣布,该院将于6月12日9时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常某尧寻衅滋事罪一案。
起诉书显示,检察机关认为,常某尧在公共场所出于报复动机,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当众拦截、辱骂、殴打中学时的老师张某林;并有意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报道,严重影响张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常某尧在投案途中被侦查机关捕获,可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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