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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救女童被撞身亡还担责,警方:仍在复核,责任认定未生效
吴阳/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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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了河北省香河县老人国道救4岁女童被撞身亡反担责一事。
6月11日,香河县当地警方做出了回复。香河县公安局政治处一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该案仍在复核,责任认定还没有生效。红星新闻记者向其询问,家属5月20日是否已拿到过一份复核回复,该负责人表示,更多情况要等复核结果出来以后,统一会向社会通报。
6月11日侯为回到事故现场,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现场道路和车流情况。
6月11日,侯振林的儿子侯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对交警认定的事故三方(自己父亲、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同等责任的结果存在异议。4月22日侯为曾向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了复核申请。复核理由包括,本案过错在于司机违规行驶(没有在规定车道);从监控来看,当时汽车尚有距离,有刹车可能却未能妥当处理;车速鉴定程序违法;交警未对当事车辆进行性能测试。肇事车辆属重型厢式货车,处于左侧超车道上,而它本应在右边慢车道行驶。
侯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5月7日他和家人到廊坊市交警支队补交父亲“见义勇为”的相关证书时,一名自称参加过该案复核会的警官告诉他,老人见义勇为确实值得钦佩,但和定责不能混在一起,事故认定书只是写事故发生的过程,定责也要按照当时的情形。在老人把孩子抱起来的一刻,孩子的危险系数已经没有了,孩子监护人的过错已经丧失,是老人抱着孩子导致被车撞倒,所以老人是有责任的。侯振林生前照片
5月20日,侯为得到的廊坊市交警支队的《复核结论》显示,“该事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合适,事故处理过程无违法程序之情形,现决定对其予以维持”。5月20日,侯振林家属拿到的复核结论。
6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香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案件调查情况以及责任认定理由。事故科当时负责这起事故处理的办公室一名赵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案件目前不属于事故科管,目前仍在廊坊市交警支队复核。香河县公安局政治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案仍在复核,责任认定还没有生效。至于记者向其询问“家属5月20日已拿到一份复核结论”,这名负责人表示,更多情况要等复核结果出来以后,统一会向社会通报。红星新闻记者也继续向香河县委宣传部和香河县政法委了解此事,工作人员称暂时没有得到更多反馈。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向廊坊市公安局发函询问多个目前存在的疑问:“5月20日家属得到的复核结果不是最终复核结果?”“为什么香河警方称此案目前仍在复核?此次复核是什么时候启动的?”“此案认定三方同等责任的理由是什么?”廊坊市公安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函后已联系香河县交警大队和廊坊市交警支队了解情况,将尽快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回复。
(原题为:《老人救女童被撞身亡还担责,警方:仍在复核,责任认定未生效》)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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