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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货物损坏,该由谁买单?

2019-06-10 17: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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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购的催生下,快递行业迅速发展。春节寄年货,夏秋寄时令果蔬,冬日寄肉类,简便快捷高效的快递模式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因此出现的快递丢失、破损等问题却时有发生。
绿树公司(化名)为运输锅炉至其他地方,通过网络下单方式委春天物流分公司(化名)负责承运,同日双方签订书面运单。
运单

运费:361元

保价费:52元

综合信息服务费:2元

燃油附加费:4元

合计:419元

保价声明价值:13000元

双方还约定,如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声明价值。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然而锅炉运输至收货地后,收货人发现锅炉在运输过程已损坏便当场拒收,后春天物流分公司将锅炉退回绿树公司处,绿树公司了解情况后同意拒收,且认为春天物流分公司应当赔偿损失。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绿树公司遂诉至秦淮法院

原告绿树公司诉称:

春天物流分公司赔偿绿树公司货物损失12987元、返还绿树公司运费、保价费共计419元,春天物流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被告春天物流公司辩称:

托运的货物仅是损坏,并未完全灭失,应当由其证明损失情况,再按赔偿规则进行赔偿;春天物流公司已完成了运输义务,运费和保价费无需返还。

被告春天物流分公司

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了解了事情经过

法院又会如何认为呢?

法院认为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

春天物流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涉锅炉在春天物流分公司的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春天物流公司虽辩称是因绿树公司的包装不适而导致承运货物损坏,但并未能够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即使绿树公司包装确不合适运输,春天物流分公司在承运时即应要求绿树公司加固包装至合适的程度,或在承运时针对其实际包装情况尽相应的承运注意义务,故法院对春天物流公司的该项抗辩意见不予认可,春天物流分公司应赔偿案涉锅炉的全部损失。
2

案涉锅炉贬损价值如何认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绿树公司申请并支付评估费用1700元,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案涉锅炉的残渣进行评估,确认案涉锅炉的原值为12987元,残值为1948.05元,其贬损价值为11038.95元。

现绿树公司已支付了保价费,且其保价声明金额为13000元,高于实际价值12987元,故春天物流分公司应按照案涉锅炉的实际贬损价值11038.95元赔偿绿树公司。

3

运费、保价费如何认定?

因案涉锅炉损毁,导致货物被收货方拒收并退回,春天物流分公司并未妥善完成其承运义务,相应款项应予退回,法院对绿树公司该项诉请予以支持。

因春天物流分公司系春天物流公司依法设立的无独立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故春天物流公司对被告春天物流分公司上述未能清偿债务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春天物流分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供反驳绿树公司主张的证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判决如下:

一、被告春天物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绿树公司赔偿案涉锅炉的损失11038.95元。

二、被告春天物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绿树公司退还运费、保价费等合计419元。

三、被告春天物流公司对被告春天物流分公司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绿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你知道吗?

由国务院颁布的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

《快递暂行条例》已经正式施行满一年啦

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不过,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快递单上的保价条款是格式条款,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快递公司应对其中的免责、限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同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作为消费者一方的寄件人在寄快递时应认真填写快递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等,并妥善保管有关单据,特别是寄送贵重物品或易损物品时,应提前声明并保留证据。快递贵重物品时一定要记得约定保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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