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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9招组合拳撑民企:加大对科创和外贸领域民企信贷投放
如何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上海给出了自己的落地解决方案。
6月11日,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并分别从发挥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同五个方面,提出了19条工作举措。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表示,民营企业现在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主体,民企提供的就业岗位远超国企,但民营企业对整个经济的作用和融资情况存在极度不对称的情况,现在上海推出的政策有助于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矛盾,这对于整个上海、进一步推广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要点一:发挥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上海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分析师蔡钧毅表示,民营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股权投资等形式获得直接融资支持,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文件结合配合推进科创板设立等重点工作,提出了相关具体举措。
“无论是站在一个经济转型的角度,还是目前面临诸多压力的状态下,中小型的企业比大企业面临的压力更大一点。”蔡钧毅说,秉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用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来对接金融服务实体是必然的。
蔡钧毅指出,有关资本市场的三条,都是资本市场对接民营中小型企业的针对性的措施,无论是并购重组、上市,还是用区域性的股权市场以及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都是为了化解中小型企业的困境,以及在化解困境的进一步行动中,帮助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这些企业也是中国第二阶段当中转型升级的重要的动力来源。以前动用的扶持方式一般是用银行,现在更多的会考虑使用资本市场这样一个多层次架构来服务于实体经济,这个是出台三条意见的重要因素。
蔡钧毅认为,中国经济未来的阶段中,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困境、压力、挑战也是会比较大,秉承压力就是动力,在这个过程当中,必然会在压力下淘汰一些企业,也会在这些动力中诞生一批中小型的新型的转型企业,来推动中国经济的实质性转型。
“民营企业和国企相比,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认为,这几条措施都是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来获得资金,这对于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奚君羊表示,银行提供贷款向国企倾斜,有深层次的原因,而且银行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企业,在选择贷款对象的时候,政府很难直接影响,因此要通过解决银行的资金向民企倾斜,政策上难度较大。现在上海推出这些政策,就使得民营企业在融资上,可以改变直接融资的不利地位,从而补偿它从银行这种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不足。
要点二:再贷款、定向降准工具聚焦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
相较今年1月中办国办出台的金融服务民企18条纲领,上海的19条实施意见结合了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明确提出,定向降准、再贷款等定向调控措施,都要集中滴灌科技类企业,并给出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具体来说,
一是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
二是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外贸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三是力争每年办理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贴现超过150亿元。对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设单张和总额限制,对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重点倾斜。
要点三:强化对宏观调控工具实施效果的考核
《意见》提出,依托宏观审慎评估(MPA)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强化对调控工具实施效果的考核,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信贷专项评估指标,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其中,对成效突出的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予以体现,在20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内优先给予流动性支持。
“中小金融机构是可以通过向央行分支机构提出SLF需求来解决短期流动性需求的,而对支持民企融资做得好的银行,可以优先拿到资金需求。”某国有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
要点四:依托FT账户体系提升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在满足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方面,上海在《意见》中多次提出要依托FT账户,具体来说:
一方面,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为民营企业开展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更加便捷的本外币跨境结算服务。
此外,银行可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海外引进人才开立境外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并按照规定提供与其境内外就业和生活相关的各项金融服务。
要点五:多措并举促进银行“敢贷、愿贷、能贷”
《实施意见》从贷前、贷中和贷后各方面,希望银行对民企能“敢贷、愿贷、能贷”。
其中,在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
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方面,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
“对银行基层的客户经理来说,不良贷款认定个人绩效的最重要考核部分之一,如果不放松,员工肯定将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向央企和国企。”沪上某银行对公业务人士表示。
在贷款期限和流程上,《实施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为民营企业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中长期项目和购置固定资产用途的贷款产品。
在续贷方面,要在守住风险底线基础上,银行要加强续贷产品开发和推广,面向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
要点六:未来3年为优质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200亿元
在创新民营企业信用融资产品方面,上海提出要落实“中小企业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未来3年内,为优质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200亿元,这意味着,在去年11月出台的《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100亿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额度进一步增加。
此外,针对去年末提出的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扩大至100亿元的要求,《意见》提出抓紧落实,并将民营大中型企业纳入担保业务范围,不断优化担保业务流程,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有效提升融资担保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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