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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消费者权益第一
看点确实不少。比如,原来格力与奥克斯积怨已久,曾多次互诉对方侵害发明专利权,还不断挖对方的墙角。又比如,原来陈年老酒这个概念还真有些文字游戏的味道——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并不等于储藏年限达到30年、50年的贵州茅台酒。
如果没有相关新闻的披露,大多数人恐怕都不会知晓这些信息。难怪,公众的关注度居高不下。但是,格力与奥克斯谁对谁错,成都律师与茅台厂商谁输谁赢,这些争议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面前都显得无比渺小。
格力举报奥克斯的动机到底是不是打压同行竞争者,对消费者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奥克斯空调的实际能效是否符合其宣传能效?如果不符合,差距到底有多少?
陈年茅台酒应不应该勾兑,对消费者来说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消费者用高价买下的茅台酒产品,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工艺手法酿制的?生产商到底有没有老老实实、明明白白地告知每一位消费者?
更值得担忧的是,某些真相,是以颇为偶然的方式与公众见面的。正如奥克斯方面所称,格力并非国家监管部门,却有消费者向其举报奥克斯空调的质量问题,确实“不合情、不合理”。然而,本应履行质量检测职责的有关部门,是否也该就此事给出合理的解释?
成都律师是在细心比对茅台酒的包装和官网上的介绍后,才发现了陈年酒的“奥秘”。但是,不能指望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成为“名侦探”,也不能指望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和这位律师一样熟练掌握法律武器。
有理由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公众一定会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但喧嚣背后的隐患,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如果没有意外事件,消费者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维护,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合情、不合理”。
6月11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格力、奥克斯之争回应澎湃新闻时呼吁相关经营者始终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显然,中消协的建议绝不仅仅适用于单一事件。不管相关商家是不是所谓百年老店,是不是所谓行业龙头,都必须用产品的质量来说话,别想着玩弄小聪明。无数事实也早已证明,谁不把商业信誉当回事,不把消费者权益放在第一位,谁就有可能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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