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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被查:已退休3年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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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大学学历,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曙光长期在法院工作,1989年1月起进入清远市中院任职,历任该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3年6月,刘曙光出任清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并于2005年3月转任韶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1月,时年61岁的刘曙光退休。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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