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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套路贷” 拒绝“校园贷”远离非法高利贷
“三贷”其实大家并不陌生
是近几年可谓是高频出现的词汇
分别是群众身边的
“套路贷”、“校园贷”和非法高利放贷
它毁掉的可能不只是一个人
而是整个家庭……
01小心!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某一类犯罪行为的通称,具体说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以非法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一句话,“套路贷”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这不是仅仅是漫画,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真实案例
2017年以来,长沙人黄某因急需资金,向邹某某、曾某的贷款公司(假冒)借款3万元。本以为解决了燃眉之急,不料却早已掉入陷阱当中…
待到偿还期后,曾某以违约为由,要求黄某偿还虚假借条上的借款和大额罚息。黄某不同意,就采取暴力威胁,用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手段,逼其用房屋、车辆抵债,骗取其财产…
并安排团伙成员分饰不同角色,放款给黄某还债,而黄某实际到手的只有少许现金甚至无钱到手,通过不停的“转单平账”致使借款金额不断垒高,最终债务高达近百万元。
02
小心!校园贷
“校园贷”是近几年兴起的一股恶流,是校园涉黑涉恶现象中最为典型的一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将魔爪伸向高校学生,手段极其卑劣,让很多学生蒙受多重损失,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校园贷”的常见路数犹如一场大戏,“戏精”登场,请各方人员警惕!称正常还款只用还本金,翻倍借条的金额是不还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诉讼费、追讨费、违约金等。等被害人实际借款后,“戏精”开始变脸!
被害人如无法支付相应费用,他们就开始采用滋扰、暴力恐吓、去家里或学校喊喇叭、贴大字报等方式进行催收。真实案例刘某是一名大四在校学生,想给自己换一部好的手机,通过朋友借钱买了手机。
过了一段时间,朋友急着用钱,刘某没办法,找到一个手机回租的平台,把自己的手机“抵押”借款2000元,借款期限是7天,并按照平台的指示提交了自己手机的ID密码,最后借款收到了,实际到手却只有1600元,另外400元作为手续费被扣除。
很快,借款到期,刘某没能如期还款,平台告诉刘某,只要缴纳续期手续费,就可以续期继续使用这1600元,就这样,刘某在不断续期、不断借新平台还旧平台的恶性循环中,之前到手的1600元翻滚城10000元的债务,根本无力偿还。
03
小心!非法高利贷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真实案例2017年3月,小刘通过借贷平台的小广告借了800元。小刘压根没有放在心上,不料在利滚利的情况下背负的债务近20万元!
以月息“0.99%”为噱头的所谓分期贷款易成“低息”假象,加上平台服务费,成为超过年利24%的超高利息!若缴纳滞纳金,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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