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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立法禁止家长让孩子当“童模”从事高强度劳动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19-05-29 17:0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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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5月29日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针对家长让孩子当“童模”从事高强度劳动,送孩子上“国学班”、“读经班” 而不接受义务教育等现象,明确父母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商业活动,不得阻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家庭教育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影响。根据《条例(草案)》,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浙江精神;自我保护常识、法律常识;身心健康、行为习惯、生活技能;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格健全的教育。

“家庭教育中存在不会管、不愿管、没人管等问题。有的父母把孩子得考试高分作为主要目标,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艺轻教;忙于工作,将家庭教育责任托付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严重依赖学校老师;农村、困境家庭、特殊儿童群体家庭教育资源较为匮乏,需要立法予以改善。”《关于<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称。

《条例(草案)》对父母、政府、学校及社会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中的职责分别予以规范。为防止未成年人学业负担过重,《条例(草案)》规定教育部门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师资培训和教师考核内容。父母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或有不当家庭教育行为的,相关单位或组织应予劝诫、批评教育,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谢春雷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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