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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广“教科书式”案例,为基层执法提供指引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9-05-28 13:3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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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南京举行。公安部供图

公安部要求推广一批“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为基层执法提供操作性强的指引,引导民警摒弃粗暴执法、刑讯逼供等错误观念和行为。

5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南京举行。会议指出,要为基层执法提供更健全完善的执法依据和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

为基层执法提供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

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

会议指出,目前,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基本健全,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各个执法领域、主要执法环节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为基层执法提供更加健全完善的执法依据和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进一步加强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会议提出如下要求:一要推动重点立法项目。积极推动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看守所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起草工作,推动适应机构改革的公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尽快修订出台相关配套规定。

二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标准,细化完善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指引,引导民警增强取证意识、规范取证行为、提高取证能力。针对打击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及时制定完善执法制度,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律适用指导。

三要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维护法制统一;要切实提高执法制度的可操作性,实现精准指导、规范指引。

四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级公安机关及各警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推动本地、本警种部门相关立法工作和执法制度建设,法制部门要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职能作用。

推广“教科书式”执法案例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年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29个省区市以党委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如何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成为执法主体面临的考验和挑战。

“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会议强调,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加强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总结推广一批“教科书式”执法案例,通过理论学习、正反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摒弃粗暴执法、刑讯逼供等错误观念和行为,不断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等基本法治思维。

同时,还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实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集中安排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进行专题法律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带头自觉尊法,带头严格执法,带头依法办事,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敏感、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

此外,还要丰富执法培训方式方法。会议要求,要抓住基层一线民警这个“绝大多数”,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原则,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通过采取典型案例教学、远程视频培训、拍摄微视频等形式强化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信息化应用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让民警掌握规范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战性。

会议表示,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可以编制成“活页式”执法须知,通过网上法律学校等途径,督促执法民警人人学习掌握,保证达到应知应会效果。

此外,会议还提及了公安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现状。澎湃新闻注意到,从2011年开始,各级公安机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并把考试结果与民警的执法办案权限和基层执法部门干部任用挂钩。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约有173.67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3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蒋子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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