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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一13岁男孩在小区泳池溺亡,涉事泳池被责令整改
5月19日下午,澄迈县金江镇世纪花园小区游泳池发生一起溺亡事故,13岁男孩陆某胜不幸溺亡。据了解,当天下午,13岁男生陆某胜与同学相约游泳,没有家长陪同。下水后不久,陆某胜在泳池内漂浮不定,同伴没有发现异常。待发现情况不对时,救生员跳入水中将其救起,进行急救并拨打120,最终未能抢救过来。
9名学生相约泳池游泳 欲进深水区遭劝阻
5月19日下午,澄迈县金江镇13岁男生陆某胜与8名同学相约,一同前往镇上世纪花园小区的泳池游泳,没有家长陪同。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游泳池分为深水区和浅水区。据小区游泳池负责人介绍,泳池结构由浅入深,最浅处几十厘米到最深处1.7米,属于递进式的结构。陆某胜和几名玩伴最初下水时就在浅水区玩耍,其中有人想进入深水区时,遭到救生员的劝阻。但随着游泳人数的增多,救生员对几名孩子的监管有了疏忽。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泳池显著位置张贴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及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另外,泳池注意事项中明确写明:1米4以下儿童必须由家长监护。
而陆某胜只有13岁,身高1米2左右,其他几名同伴身高也不足1米4,这些孩子没有家长陪同,怎么进入泳池的呢?救生员承认陆某胜等人来游泳时并没有看到大人陪同,泳池救生员承认这是他们的失职,愿意承担责任。
涉事泳池被责令停业整顿 已达成赔偿协议
据救生员王先生回忆称,事发前游泳的人较多,对几名少儿的看管也就出现疏漏。“陆某胜溺水时没有挣扎,在他附近的孩子也没有发现异常。”王先生说,最后是泳池收费员发现情况不对,马上大声呼救。
“我们听到呼救都跳下水游了过去,第一时间将溺水的孩子捞起来,在岸边进行急救,同时拨打了120。”王先生说,虽然经过了急救,但陆某胜送到医院后没能抢救过来。
王先生称,这一次的教训异常惨痛。他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家长及泳池经营者,儿童溺水时像在玩水一样,头部在水面上不停起伏,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连身边游泳的人都很难发现其处于溺水状态。儿童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如果发现异常第一时间联系救生人员。
澄迈县公安局金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发现,情况和救生员所描述相符。记者同时了解到,涉事泳池已经被职能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泳池负责人称,目前司法所已经介入,他已经和陆某胜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原标题《13岁男孩小区泳池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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