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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两名保代违规改动科创板注册申请文件:被证监会出警示函
科创板上市申请仍在如火如荼推进,让市场大跌眼镜的是,竟然有券商保荐代表擅自改动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甚至还修改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问询问题。此举遭到了证监会和上交所的严肃查处。
做出这一违规行为的两名当事人,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两名保荐代表人名叫万久清、莫鹏,涉事项目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创板上市申请。
据5月21日晚间证监会和上交所先后发布的公告显示,上交所对两名保代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证监会则在此基础上对两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上述纪律处分将记入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
同时,上交所对中金公司也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创板相关发行上市申请项目中,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监督管理。
消息一出,多位券商人士都对澎湃新闻记者大呼“意想不到”、“难以置信”。有投行人士表示,擅自修改信息披露内容甚至监管层的问询问题,是非常明显的违规行为,更不用说这种行为竟然还出自以投行业务突出著称的龙头券商中金公司。
据上交所披露,2019年4月28日,在向上交所报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万久清、莫鹏作为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明并向上交所报告,也未按照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
据上交所介绍,违规行为发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能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证监会在5月21日的发文中指出,注册申请相关文件是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科创板各项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事项报告等义务,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全力确保申报质量。
澎湃新闻此前曾经报道,在科创板的业务进展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保荐机构的要求细致而严格。监管部门对保荐人、保荐代表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自律管理将分为多个维度进行约束。
如果未勤勉尽责,致使申请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陈述的,上交所在1至3年内不接受该人员递交的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如果存在包括伪造、变造签字、盖章;重大事项未报告或未披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内容、尽调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通过相关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等情形的,上交所在3个月至3年内不接受该人员递交的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人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在1年内累计两次不被上交所受理的,保荐人将等待3个月之后才能够再次申报。
尽管上交所表示,违规行为的发生也说明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不过,上交所并未因此宣布拒绝接受涉事人员递交的申请文件,所以应该还算不上是“从严”。但此次纪律处分依然给整个投行圈都敲响了警钟。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科创板保荐业务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做好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项目风险,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科创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交所也表示,后续将对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依规予以惩处。希望所有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能够从本起违规行为和纪律处分中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对制作和报送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共同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平稳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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