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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涵:探寻明清江西之社会内涵——读《矛与盾的共存》

廖涵
2019-06-05 10:41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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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活在当下的人来说,她给人的印象是经济不发达、人口外流、观念保守,除了绿水青山,似乎别无长处。然而,对历史学家而言,江西却是另一番场景:唐宋时,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名家辈出;在近代,豪情万丈,铁骨铮铮,是共和国之摇篮。明清时期的江西则难以概貌:一方面,经济发达,城市繁荣,文化昌盛,进士及第人数可同江南地区比肩;另一方面,人口剧增,流亡四方,社会涌动,大大小小的地方性叛乱此起彼伏。如何进一步认知明清时代的江西社会,是摆在江西历史研究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韩国历史学家吴金成教授所著《矛与盾的共存——明清时期江西社会研究》(简称《矛与盾的共存》)一书,通过多角度的考察,指出明清江西的总体特征是“矛盾的社会”。作为一个韩国学者,吴教授选择明清江西社会为研究对象并无特殊原因,仅是为了深化其早年有关明代湖广的研究。在探索“明代江西地方水利开发与绅士”问题的过程中,他发现,明初以来的江西文运昌盛,与湖广同为中国之谷仓,却也是粮食与人口的流出地区。正是这一社会经济层面的矛与盾共存的魅力,吸引了吴氏的研究兴趣。然而,从事江西区域史研究并非易事,尤其是搜集资料的工作颇多困难,吴教授便遇到了多处江西省内图书馆不向外国人开放的情形,因而怀疑“选择江西作为地区史研究的对象,是不是一个错误”。实际上,这种现象并非针对外国人,不少在外求学并从事江西研究的本地学子亦有类似的感受。在新近出版的《江西省大志》(中华书局,2018)一书的后序中,江西资深学者许怀林教授提及,该书在1987年已完成点校工作,因长期得不到资助,出版事宜一推再推,过程十分坎坷。此间,三名整理工作者有两位已经仙逝,年逾八旬的许教授亦感叹“阎王给的时间不多了”。其文化事业之困境,总归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不只是个别机构的问题。

虽然搜集史料存在困难,但并非不能克服,吴教授的大作便是最佳证明。从近年涌现的研究成果看,江西实是一处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善选”。一方面,唐宋以来,江西一直文运昌盛,保存有十分丰富的历史文献。在《矛与盾的共存》一书中,吴教授所用及的史料,不仅有全国性的正史、政书,也有大量江西籍文人和在江西任官的士人留下的文集、笔记、政书,以及相关州县成套的地方志书。除了上述传统史籍,江西还有丰富的地方档案和民间文献值得深入发掘,包括各村各姓皆有的家谱和充斥文物市场的各式契约文书。曹树基、刘诗古等人整理出版的《鄱阳湖区文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可谓之代表,该套丛书收集了明中叶以来鄱阳湖地区的契约、诉讼文书等多种类的文献,是渔民生产、生活的珍贵资料。区域史研究倚赖地方文献,江西具有天然优势,势必能为开展相关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江西地形复杂,山河相间,省内各地的社会经济情况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北部以鄱阳湖区为中心,地势平坦,开发较早,大量民众以水为生;中部以赣江及其它大河的中下游为中心,交通发达,农业繁荣,人文荟萃;赣南以及边界地区则属山区,经济形式多样,人口流动频繁,也是地方叛乱频发之区。不同的地形特征造就不同的经济形式,进而形成各具特色的地域社会,深入考察每一种或许都能丰富对传统社会的认知。

有鉴于此,吴教授将《矛与盾的共存》一书分作三篇十章,先后以人口流动、士绅阶层、都市居民为主题,综合分析明清时代江西各地社会经济中的“矛与盾”的共存与演变,探寻江西明清繁华与近代衰落的历史原因,再透过江西这个中国的缩影窥测明清社会的变迁。

明清时期江西社会中的“矛”与“盾”可谓无处不在,最突出的当是发达的经济、繁荣的文化与不稳定的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

历元末之乱,明初推行劝农政策和里甲制度,江西地区社会日渐安定,农业生产迅速恢复。至明中叶,江西的经济和文化都有了极大的发展。经济上,耕地不断开发,大量粮食出口至江南、福建等地;经济作物广泛种植,手工业发达,水陆要冲之处的商业市镇日渐发展,陶瓷、造纸、茶叶等行业蔚然兴起。文化上,明代江西继承了宋元儒学的传统,吉州、抚州等地名儒辈出,举业兴盛,进士、高官成群,时有“翰林多吉水,朝内半江西”之谣。与此同时,江西地方社会中的问题也日渐严重。土地向绅士与势豪家族集中,民众的赋役负担不断加重,人口增加引起的“地窄人稠”问题也愈加严峻,迫于生计的小民四处流散,里甲体系难以维系,等等。

流散人口是明中叶以降江西最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总体上说,江西的人口流动有三个方向:一是从农村地区流向有待开发的山区,二是从经济先进地区(狭乡)流向经济落后地区(宽乡),三是从农村地区流向城市和手工业地区。人口流向山区,一部分人选择在山区开垦农田并定居,一部分人未能适应山区生活而变成了贼寇,最为典型的当属正德年间的赣南地区。赣南位于闽、粤、湘、赣四省之交,区内地势险峻,人群结构复杂,土著、客民、少数民族杂处,四方而来的流民集结其间,加之国家力量向来薄弱,致使社会治安混乱,是地方行政之大患。为此,王守仁被荐为南赣巡抚,受命平定数省毗邻之区的盗贼。王守仁到任后,先推行《十家牌法》,重整兵制,再镇压贼寇,削其匪首,安插“新民”,新置县衙,后设书院,讲礼义,均赋役,行乡约、保甲之法,巩固社会秩序。在镇压盗贼的过程中,他意识到道德教化的重要性,进而提出“致良知”的哲学命题。

前往经济落后地区的流散人口,一部分人流向省内的边缘地区,更多的人则奔赴外省,他们往往携带较为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商业观念,促进了落后地区的经济开发。抚州、吉安、南昌等经济发达府县是人口外流的主要地区,规模浩大的商人则是江西外流人口的代表。江西商人,亦称江右商帮,主要经营地方特产,如粮食、茶叶、木材,以及陶瓷、纸张、夏布等手工业产品,足迹遍及全国各地,进入北方、西南和南部地区的尤多,对湖广、云贵地区的社会经济影响最为明显。江西商人进入西南地区从事贸易,租赁田地和住宅,随即定居,鼓励子弟业举,培育绅士,一面协助地方兴修水利,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一面勾结官府,控制市场,操纵价格,大行高利贷谋取暴利,以致害民激变,危及地方秩序。晚清江西开埠以后,江西商人迅速衰弱,不仅丢失了外省的商业竞争力,连省内的贸易也被外地商人夺去了控制权。

究其原因,除了晚清开埠的客观原因外,自身的问题也十分严重。从与徽州商人的对比中,或可探知一二:一是江西商人的优势在于人数、活动地域和经营商品种类的范围大,劣势是多为家族式经营,资本规模小,经不起与徽商、晋商的商业竞争;二是江西商人离开家乡后疏于同家乡保持联系,甚至完全断绝;其三,江西商人同官府的关系相对松散,不如徽商、晋商那样敦实,江西商人在外发生争讼时,在朝的江西籍官员视若罔闻。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近代江西的经济地位越来越弱,活跃了五百余年的江西商人亦一蹶不振。

进入城市和手工业市镇的人口,有商人、雇工、无赖等群体。商人是城市人口的支配阶层,手工业者是城市人口的主体人群,而无赖则是繁华背后的影子,是城市社会的安全隐患。明清时期江西的城市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官府衙门所在的城,一类是工商业发达的市。实际上,工商型市镇的内部差别极大,明清江西的“四大名镇”,景德镇、樟树镇属于专业型市镇,河口镇、吴城镇则是贸易型市镇。位于饶州府浮梁县的景德镇,自唐代以来便是生产瓷器的中心地,故有“千年瓷都”之称,是专业型市镇的代表。明中叶以来,随着工匠制度的崩溃,民窑迅速发展,大量的优秀陶工和外地劳动力接踵而来,至万历间已有十余万人口,城市面积亦颇具规模。在景德镇,大商人控制了窑厂生产和攫取了主要利润,组织生产的窑户多为小本经营,经常与陶工互换身份;陶工的生活十分艰辛,在承受高强度劳动负荷的同时,只能拿到微薄的薪水,以致时常出现陶工罢工、罢市争取待遇的事件。适时,城里的无赖多乘风而起,纠众械斗,从中渔利。位于广信府铅山县的河口镇,地处桐木水与信江的交汇处,是沟通江南与江西、闽粤等地的交通枢纽。河口镇内并无特产,但它背靠茶、纸的主要产地,通过加工和中转茶、纸等大宗贸易兴起,是贸易型市镇的代表。自晚明以降,河口镇商人云集,商品琳琅满目,手工业者及无赖群体蜂拥而来,其居民结构与社会问题,与景德镇相似。不同的是,引领河口镇沉浮的是商人阶层。他们不仅与官府关系敦厚,而且积极进行公益活动,实践儒教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的影响力。

景德镇

除了流动人口,影响江西经济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广东贸易体制。清中叶确立的广东贸易体制把江西经济推向了巅峰,而它的废除则将江西经济推下了深渊。在此体制下,从北京到广州的帝国动脉自北而南贯穿江西,江南、福建等周边各地的大宗商品均须经此运往广州,从而带动了沿线市镇的繁荣,如大庾、赣州、樟树镇、吴城镇,等等。不止如此,通过鄱阳湖和赣江的支流,商路沟通江西全境,商人和资本的触角随之而来,拓宽了江西特产的外运渠道,以致乡村市场遍地开花,运输工人、手工业者、流氓无赖等非农业人口奔走竞食,整体上提升了江西的经济水准。

江西是王守仁体悟“致良知”的重要场所,也是阳明心学传承并发扬的主要地区之一。追求“天下大同”的王氏门徒,在江西各地为唤醒绅士们的“同类意识”和普罗大众的“良知”而不懈努力。于是,以儒家士大夫自居的绅士,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己任上,又增添了“教化乡里”的职责。

明正德间王守仁在赣南“去山中贼”期间,认识到欲去除小民的“心中贼”必须加以教化,使其回归“良知”,而承担教化职责的自然是较之小民先知先觉的儒家士大夫。为此,王守仁即便军务繁忙,也要及时与门人探讨施行教化的问题,所到之处无不立乡约、设社学、办书院,展开“致良知”的会讲活动。平定“宁王之乱”后,王守仁称病归乡,其教化的精神却在江西生根发芽,人文荟萃的吉安府则是实践“四民异业而同道”的代表地区。嘉万年间,以邹守益、罗洪先、聂豹为代表的王氏门徒,在江西地方官员(如徐阶)的配合下,争相效仿阳明先生,出资办书院讲学、立会社论道,以期“明伦”明而士风变。一时间,白鹿洞、白鹭洲、复真等书院,青原会、惜阴会等讲会,日新月著,四方嘉宾济济一堂。绅士们不但彼此称呼“同志”,还自称“吾党”,相互约束,增进群体的“同类意识”。通过绅士引导普通人,发现每个人心中的“良知”,希冀“满街人都是圣人”。

对江西绅士阶层来说,遇到的第一个挑战是天主教。明万历二十五年(1595),由“西僧”变身“西儒”的利玛窦在南昌定居。通过着儒服、讲汉语、翻译汉籍、交结地方士绅、展示西方奇技等手段,利玛窦及其谨慎宣讲的天主教并没有引起地方社会的反感。十余年后,随着利玛窦的离开和接任者苏如望神父的去世,邱良厚、李玛诺等并不精通汉文化的传教士面对日渐增多的信徒,开始购置大房子,公开传教,招致了南昌绅士群体的不满,引发了一系列争讼,是为“南昌教案”。然而,南昌府的判决对提起诉讼的绅士们十分不利。官府认为,传教士们并无违法犯忌的行为,不予以处罚。这将南昌绅士置于十分尴尬的境地,结果不仅没能限制传教士的活动,反而扩大了天主教的影响,更多的平民加入到信仰天主的队伍。从实质上说,“南昌教案”不过是绅士们遭遇文化碰撞后的过激反应。绅士们认为,信仰天主危及国家自尊和祚命、破坏传统之风俗,威胁到传统文人的优越感;更为重要的是,传教士聚众传教,教会拒绝与绅士合作,严重地削弱了绅士们的社会影响力。因此,绅士们夸大其词无非是想借此强化其内部认同和“绅士公议”的社会权威。

有清一代,江西地区历经明清鼎革和太平天国运动两次兵燹,此间土贼、流寇涌起,社会秩序失控,绅士是战时安抚地方的领导力量。自顺治二年清军进入至顺治六年金声桓败亡的五六年间,江西四境之内,不论是清军、叛军、南明军、勤王兵勇,还是乘乱蜂起的土匪、流寇,凡是携带武器者均是盗贼,无不四处烧杀抢掠,社会治安处于空洞的状态。江西各地一片哀嚎,“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赣南地区的战乱持续时间尤长。明末清初数十年,赣南的闽粤流民以“客纲”为组织,荼毒一方。在生死存亡之际,江西绅士散家财、募乡勇,苟全性命于乱世:从私的层面说,武装自卫能保身家,维护家族成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从公的层面说,能维持一方安定和生产,又具有防止农民流散、成为的贼寇的功能。待清军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江西士绅不再勤王,而是接受新朝的笼络,成为满清统治秩序确立的辅助力量。故曰,清初赣南乃至江西地区的社会秩序恢复和稳定,是清廷的安民之策、州县地方官和绅士协助三者合力达成的。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江西的惨状较之清初有过之而无不及,不止是太平军、土贼、流寇等匪类烧杀抢掠,就连大名鼎鼎的湘军也常因军饷不足而劣迹斑斑,与匪类无异。尽管如此,绅士阶层却坚定不移地站在清廷一边。个中缘由非常复杂,既有太平军不用士绅、反对儒教的因素,也有清廷要求地方组织团练的旨令。更重要的是,支持清廷于公于私都有利可图——不仅可以保身家性命,明确绅士作为社会领导阶层的名誉和权力,而且能够增加地方学额,守护名教和国家祚命。

在城市生活中,绅士虽然也是社会的支配阶层,但并非是唯一的权威,因为富商为扩大经营也时常发挥与绅士类似的社会职能,并能通过捐纳科举功名和培养子嗣参加科举而跻身其中。商人没有科举功名,绝对的社会地位也不如绅士,但二者的社会功能并无实质差异,诸如倡建地方公益事业,调停同乡、同业组织间的纠纷,掌管会馆财产、主持祭祀,安抚民变,应对无赖,等等。

总之,明中叶以降,庞大的绅士群体是中国社会的支配阶层,他们不仅承担了辅佐国家权力统治乡村的作用,也为乡村社会代言,在国家权力和乡村社会之间发挥调停的作用。

庐山

近年各地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成果显示,人口流动、经济发展、绅士领导,乃至各种矛盾充斥其间,并非江西一地特有的历史现象。因此,有关明清时代江西社会特征的讨论,有待进一步深化。

当下江西区域史研究日趋细化,考察地域范围多是一府一县,一村一姓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基于上述观察视角的研究成果,虽能“深描”某一区域社会的特殊性,却无法勾勒江西之全貌。因此,我们认识了崇拜许逊的南昌,以水为生的鄱阳湖区,棚民聚集的赣西北,绅士支配的抚州和吉安,以及地方叛乱迭起的赣南山区,却难以形成对江西的整体认识。试问,自北宋天禧四年(1020)设立江南西道起,江西便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单位之一,这片同处鄱阳湖水系的地域,经宋元明清四朝近千年的形塑,就没有形成一套共享的社会秩序和文化价值,使之构成一个区域共同体?如果有,在“矛”与“盾”并存的种种表象之下,明清江西社会的内涵究竟是什么?

欲探求于此,似应先给予江西恰当的历史定位。从事区域史研究的学者往往竭力抬升其研究对象的历史高度,以突出相关研究成果的学术意义。吴教授认为,明清以来,江西由繁荣走向衰弱是中国历史的缩影,故可透过江西观察中国。持此观点的远不止一人,台湾学者熊秉真亦曾在《清政府对江西的经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8期)一文中提及,“江西在明清所走过的路径,与整个中华帝国所留下的轨迹,若合符节”。江西真有如此典型?实则不然。一方面,明清以来的中国从繁华到衰弱的轨迹实是今人全球视野下观察到的相对印象。若从中国自身的角度看,近代中国的诸多方面较之明清实有较大的发展。在近代江西,新的历史境遇导致了一些城市和行业的衰弱,却也刺激了其他行业和城市的兴起。另一方面,中国面积辽阔,区域差异明显,且不论内地与塞外,就中原地区而言,华北、江南、东南沿海的历史周期也并不一致,以江西一地的历史概而论之,无异于管中窥豹。

相较而言,台湾学者于志嘉教授所著《卫所、军户与军役:以明清江西地区为中心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一书与《矛与盾的共存》的考察范围完全一致,但选择江西的理由大相径庭:一是因为江西的文献资料容易获取,二是因为,“江西地居腹里,相较于两京或边防、海防地区,其军事地位并不重要,其卫所军役内容相对而言也较为单纯”。综观明清格局中的江西,经济、社会、文化,乃至其他方面又何尝不是如此——既不是中心,也不算边缘,更没有什么离奇的极端情况。故以愚之见,与其主观地将明清以来的江西拔高为中国历史的缩影,不如将之置于“帝国腹里”的位置,分析它曾经的辉煌及近代的平庸,所得之认识可能更加贴近历史实态。

当然,任何单一视角下的研究均不足以洞察一个省级区域的社会全貌,理解明清江西社会的内涵尚需多角度、深层次的持续研究。

    责任编辑:饶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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