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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旬女子欲留遗产给两爱犬,公证处:无法可依,爱莫能助
闫承敏/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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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单身、独居、年龄大和身体不适等诸多原因,城区市民赵远芳(化名)想把遗产赠与爱犬,为此找到三峡公证处咨询办理相关事宜。昨日,三峡公证处负责人表示,因为无法可依,他们爱莫能助。
今年58岁的赵远芳说,她住在中心城区,有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兄弟姐妹,她也一直单身,没有儿女,平时就和家里养的泰迪和拉莫拉多相依为命。特别是退休以后,这两条5岁多的狗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因为觉得自己身体不好,赵远芳就想立一个遗嘱,等将来自己去世,就委托别人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然后把钱给两只狗继承。为此,她到三峡公证处询问办理相关赠与的事项。
三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表示,他从事公证几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把遗产赠给爱犬这种诉求。事后,他也向省里的公证部门咨询问类似事情该如何办理。据了解,目前,湖北省还没有一例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三峡公证处的主任严继宁表示,在我们国家的《继承法》里,继承人是以人为主体的,狗作为动物,无法作为继承的主体。尽管他很理解赵女士的想法,但因无法可依,的确爱莫能助。
对此,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殷书国律师表示,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根据不同民族资产的传递习惯,有些西方国家的植物、动物可以通过其他机构接受遗产,但在中国不行。同时,这是一个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理论上,赵女士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一个财产的赠与管理和使用,来完成意愿。但现实中,不一定有人愿意这样做。
(原标题《单身独居的她 想把遗产留给两条爱犬 公证处:省内尚无先例,无法可依爱莫能助》)
责任编辑:钟笑玫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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