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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评“不实举报”:不能纵容诬告者给干部泼脏水
此前,一名领导干部在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动了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不久,这名干部在组织考察拟提拔时,“举报信”冒了出来。按照“逢信必查”的原则,相关部门进行了核查,最终发现举报不实。然而,单位里有不少风言风语。
“对于一些举报信,一看就像是编造的,且是匿名,但必须去调查。结果查不出什么事,却不给其澄清,搞得被举报干部灰头土脸,影响干部成长,甚至耽误事业发展。最终可能让匿名诬告的人得逞。这样的事儿,不能再干了!”近日,一位市级纪委部门负责同志深有感触地说。
工作中,总有一些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由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惠及了大多数人,却得罪了个别人。一有风吹草动,就有人跳出来匿名“举报”。有的地方,对信访举报的不实问题查明为子虚乌有,却不及时予以澄清,让干部背负上沉重思想包袱。
这些做法造成的危害显而易见:一方面,极易让干部产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另一方面,容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匿名诬告的风气形成,让干事者寒心。
匿名诬告之风不可长。匿名诬告者,往往因个人私利,肆意滥用信访举报方式,给干部泼脏水,把水搅浑,把一个单位或部门的风气搞坏。现实情况下,一些匿名者几乎是“零成本”,这样的匿名诬告者,有时还成了受益者。对此,有关部门应研究相关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让匿名诬告者没有市场。
前不久,大连、长沙等市纪委部门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正名”,澄清了不实传言,匡正了风气,让妄图把水搅浑得利的举报者无利可图,受到社会好评。这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好做法。这样的做法值得进一步探索完善,使其更有针对性,让干部努力干事创业的同时而无后顾之忧。这样,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政治生态才能清朗起来。
(原题为《不能纵容诬告者(基层走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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