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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罪犯无隔离场所收押就放回家?检察官:依法监督收监

检察日报
2019-05-1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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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刑,患有艾滋病也要收监服刑,我们这两个月忙得值。”近日,江苏省仪征市看守所门前,仪征市检察院执检部门检察官目送一辆警车离开,驶向江苏省唯一能收押艾滋病罪犯的常州新康监狱。

2018年12月,山西籍无业人员申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被仪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今年2月底,扬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仪征市公安局本应根据交付执行文书在今年3月将其送至看守所临时羁押,但仪征市检察院执检部门检察官巡查发现,申某并未被收押,且未附不予收押的理由和依据。办案检察官立即询问仪征市看守所,得到的回复是:申某患有艾滋病,而该所没有单独隔离场所。

办案检察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调取申某的就诊病历和入所检查报告,又赴扬州市传染病医院,就申某患病及传染情况向医生核实确认,获知其目前尚不属于发病期,可以在看守所临时羁押。经口头提出建议,仪征市看守所仍拒绝收押。申某随后被释放,回到了山西老家。

“艾滋病已决犯情况特殊,但不代表他可以享有特权,如果任其回到社会,危险性将会更大。”3月13日,仪征市检察院针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违反程序规定拒收艾滋病罪犯的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尽快将申某带回,防止在外发生严重后果。

3月19日,仪征市公安局正式复函,表示将与常州新康监狱联系,尽快安排将申某交付执行,同时将认真组织学习罪犯交付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今年4月,申某被公安人员带回仪征。办案检察官得知其近期一直未服用抗艾药物后,又立即与看守所沟通,联系相关部门为其提供药物按时服下。近日,申某被送交新康监狱服刑。

(原标题《没有隔离场所收押就放回老家?》)

    责任编辑:戴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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