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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赴美,她独自举行升旗仪式 | 新留学青年(连载②)

2019-05-12 18: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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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7年,中国出国留学人数首次达到60万。与走出国门时囊中羞涩、为国外发达的经济技术所震撼的早期留学生不同,这一代留学生是在中国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中成长起来的。当这些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经过了应试教育体系塑造的年轻人走出国门,他们在异国他乡的生活将是一幅怎样的图景?又将以怎样的心态面对归留的选择?

廖元辛走访三十余所美国高校,浸入式采访百余位赴美留学生,以微焦对准这一群体,零距离记录下他们在海外经历的成长与彷徨、身份认同与文化碰撞,结集为《新留学青年》。在这本纪实作品中,我们将看到12岁赴美的小留学生在陌生环境中的艰难融入,看到沉溺于无数光环中的“北大才女”在异乡碰壁时的失措与茫然。我们将看到异地多年的学霸情侣有情人终成眷属,也看到随夫陪读多年的妻子在出走和留下间犹豫不决。我们将看到无数留学生在“中国人”与“美国化”之间进行艰难取舍,也看到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一个纽约人”的北京爷们儿踏上归途。作者廖元辛,北京大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专业,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政策硕士,前财新记者。本文原题《窗边的升旗手》。

作者廖元辛刚去美国时居住的房间(本文图片均由作者提供)

从哥大出来去见薛佳宁的路上,我的心情有几分忐忑。时值盛夏,我伫立在纽约没有空调的地铁站台上,蒸笼一般的热气令我的身体也仿佛膨胀起来,头昏沉沉的,心突突地直跳。“我大概想象不出这种十多年之后的重逢是一种怎样的场景,”在那天的日记里,我这样写道,“她变了吗,变了多少?有没有交美国的男朋友?甚至……她还说中文吗?”

我和薛佳宁——这个小学时最好的朋友,已经有十三年没见了。十三年前,她还是六年级(1)班的学习委员,我作为班长进行“班级建设”的得力助手。她肤色黝黑,身材娇小,不多的话语中透露着一股大智若愚般(这是我后来才想明白的)的淡然。因为个头小,她被大家“小靴子”“小靴子”地叫着,安排做广播操站队列时,她和身材同样娇小的李晓萌究竟谁该站在队伍的最后一个,常常是让我纠结不已的问题。

小学毕业之后,同学间刮起了一阵串门聚会的风。我、刘骏、王栩然,甚至家在四环之外的陈木子,都纷纷邀请班上的同学来家里做客。只有佳宁——尽管她就住在学校附近,却从来不曾参与或发起这样的聚会。

“我要去美国了。”有一次我问起她的时候,她突然这样告诉我。十二岁的孩子,说起这样的决定居然格外地平静,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到憧憬,仿佛有一种隐忧。

而我,也是后来重读她给我的来信时,才理解了这隐忧的含义。

我和佳宁,还有张悦——我们的另一位同学,坐在纽约一处离佳宁住地不远的面馆里,聊着张悦筹划中的婚礼。“要不给小学同学建个微信群,把这个喜讯告诉大家?”佳宁问我。她告诉我,她已经接受了张悦的邀请,要去做婚礼上的伴娘。

明显看得出,佳宁变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威斯康星①“大农村”里受过“乡居”训练的缘故,她的话比小学时更少了,对用中文遣词造句也感生疏,“你姥姥还活着吗”的发问让我一度感到毛骨悚然。我和张悦讲起“雷人”“人品问题”“囧”等网络词语时,佳宁明显摸不着头脑,只能偶尔露出淡淡的微笑。不笑的时候,她脸上常挂着一副凝重的神色,说不上冷峻,但明显能看出,她有一个自己的“小世界”,一个具有深刻洞察力的“小世界”。

但佳宁也没变。在纽约做股票交易的她,只在脸上涂了淡妆,而不似许多久居纽约的中国女性,眼影画得妩媚张扬。听我讲起过去两三年在美国的酸甜苦辣,她几乎每一句评论都恰到好处,而不是那种“不管实际上我是否理解,都要装作理解”似的敷衍。聊起五年级时谁给谁买了一支冰棍后立刻传起了八卦,六年级时谁又拔了谁自行车的气门芯时,我们那一阵阵捧腹大笑,又好像在说,许多真正美好的东西并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正像我后来写到的那样——青春常在,十年未晚。

“下次来纽约记得告诉我,我一直在。”分别的时候,佳宁对我说。

 

美国小镇街景

再一次见到佳宁,是在第二年的开春。那时她母亲正好从北京过来,叫我一起去吃晚饭。在纽约下城西村②一处难得安静的住宅楼里,头发微微花白、身体已经有些发福的薛母热情地招呼我进去。我一边换鞋,一边注意到门口的桌上还放着“小靴子”的两样东西:一只她正准备就读的沃顿商学院③的文件夹,一本深蓝色封面的美国护照。

“你们先聊,我去做鱼。”佳宁递给我一杯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第一次下厨,要是不好吃,你可别介意。”

我笑着点了点头,和薛母一起在厨房旁的吧台坐下。

“你父母知道你要回去,应该还挺高兴的吧?”薛母问我,“我也希望佳宁回中国,但是不太可能……”

“开玩笑,绝对不可能。”佳宁突然打断她。

“你听听,你听听这话。”薛母一副又好气又好笑的样子,“所以最近有朋友问我把孩子送出来的经验教训,我就跟他们说,如果你们最后还是想把孩子留在身边,就别在孩子很小的时候送出来。”

佳宁“咯咯”地笑着,我也笑了。十三年的时间,她在美国的日子已经比在中国还要长了。然而对我来说,记忆却仿佛始终停留在十三年前,停留在距离学校不远的那栋红砖砌成的筒子楼前,停留在她那句淡淡的“我要去美国了”。我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次分别,意味着我们童年的结束。

“班上有不少人后来都出国了,但佳宁还是最早的。”我听见自己说。

“是啊,你问她,当时把她送出来之前,给她恶补英语,她还死活不学,说什么‘学什么鸟语’。结果来了美国之后跟我说,上课时就看老师嘴动,完全听不懂。”说起当年的趣事,心直口快的薛母笑得合不拢嘴。她一边用余光瞅着佳宁手中的锅,叮嘱她鱼要多煎一些时间,一边给我讲起送女儿出国时的经历。讲述时,她不时夹杂着幽默和几句英文,这在我采访的上一辈人中并不多见。

她呀,是上完六年级走的。当时本来已经定了要去首师大附中——为此我把房子都搬到那边去了④。我呢,之前一直做外贸,来美国来得比较多,所以从一开始就计划着把她送出来。但一开始我是想让她上完初中再走的,因为初中的课程,尤其是语文,还是有很多中国文化的精髓在里面,我是想让她再学一些的。但那时候她舅舅,也就是我弟弟,建议我尽早把孩子送出来。那时候他正在新泽西,告诉我说有不少国内送出来的高中生,来了之后上课也听不懂,家里又没有人管,在美国这边就不好好上学,就学坏了。他说如果在上初中之前就送出来,可能会尽早适应美国这边的环境,对孩子有利。再加上当时他正要在威斯康星买房,就跟我说,如果佳宁过去,他就多买一间。后来我说,那就去吧。结果这一来,就回不去了(笑)。

就像你说的,那时候很少有她那个年纪就出来的。刚来的时候啥也听不懂,谁也不认识,同学都以为她是日本人。我弟弟的小孩也在那个学校,是个男孩,五年级就来了,等于比佳宁早来了一年,语言什么的都不太有问题了。所以那时候就想,是不是他能帮帮佳宁。但是小男孩嘛,六七年级正是淘气的时候。每次找他,他“嘣”地就跑了(笑)。所以那时候就她一个人,话也不会说,找教室也找不到,挺可怜的。

后来她旁边有了一个tutor(导师、助教),ESL⑤的,告诉她回家该做什么作业。那时候他们班里就她一个外国学生,她有什么“冤屈”都跟那个老师说。但是那会儿确实也没有什么朋友,美国的同学都有自己的圈子。而她呢,可能又属于心比较重那种。很多小孩可能并不太care(在意),无论在哪儿,只要happy(高兴)就行。但她可能就比较敏感。再加上父母不在身边,当时就挺难的。

美国国会山

说到这儿,薛母叹了口气。“没有陪着她成长,我觉得挺遗憾的……我一直都是把工作看成第一位。”

我正不知该如何宽慰,佳宁已经把菜端上来了,盘上整齐地铺排着橄榄、西红柿和藜麦,正是正宗西餐厅的格式。尽管薛母一再叮嘱,鱼还是煎生了。趁着佳宁拿去回炉的当儿,我问她:“你给我写信的那段时间,都是这么过的?”

“哪儿有,那时适应语言其实挺快,半年一年就好了。”她轻描淡写地说,“只是适应环境时间要长一点,我觉得我直到高中……”

“你呀,是现在说得容易。”薛母突然打断女儿的话,“你估计都忘了,当时你每天在家升中国国旗,升了好几年呢。”

看到我显出莫名其妙的表情,薛母缓缓地解释说:“她在卧室的窗帘绳上挂了一面中国国旗,每天拉窗帘的时候,那国旗就顺着绳子上去了。”

说到这儿,薛母笑了,佳宁也笑了,只有我闭上了眼睛,右手紧紧地攥着水杯,一度说不出话来。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五年级时,那个在学校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上披着“升旗手”红色绶带,整整齐齐地戴着红领巾的“小靴子”,作为我们班的代表,在礼台上热情洋溢地朗读着“国旗下讲话”的稿件,然后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将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那时候,谁又能想到,仅仅两年之后,昔日的升旗手将在自家的窗前,日复一日地重复这一仪式。卧室床头柜上的录音机一遍一遍地播放着《义勇军进行曲》的旋律——那平日听起来庄严雄壮的歌声,对于这位窗前的升旗手来说,该是怎样的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心酸,但更多的还是内疚。我想起她刚来美国的那一年给我每月一寄的航空信,不曾流露太多的感伤,却一个劲儿地告诉我她“一切都好”。我想起留在北京过得有滋有味的自己,时常拖延回信的时间,甚至最终因为忘记回信而失去了和“小靴子”的联系。而我想起最多的,则是在最后的一两封信里,她附上的一张她和班上一位美国同学的合影。她用英文告诉我:“She's the most beautiful girl I have ever met.”(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

照片上,那位胖胖的美国姑娘露出灿烂的笑容——那种典型的在自由阳光下长大的美国姑娘的笑容。对中国“观众”来说,她显得粗犷有余却清秀不足。和瘦小的佳宁相比,她则显得身材格外宽大。初中的年纪,同理心尚未发展充分。我现在还记得,在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脸上露出了轻蔑的笑容。

“这个姑娘是不是有点fat(胖)?”我问她。那时的我并不了解,用“fat”来形容人,并不是一种友善的表达。

但佳宁并未流露出明显的不悦。在回信中,她只是说:“She's indeed a big girl.”(她确实体格大。)

十三年之后,当我重新回忆起这段对话,不禁为自己曾经的肤浅感到羞愧。“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当佳宁不假思索地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她大概是想说,在这远离父母与故友的异乡,她终于结交到新的朋友,并因此开始感受新环境对自己的接纳。我想,正是这种接纳,让她渐渐脱离了在窗前升旗时的孑孓独立,开始融入美国,融入乡村,融入美国的都市,并最终如她提到的那样,成了一个“爱纽约爱得可以在这里死掉”的纽约人。

鱼终于煎完了。佳宁往上又撒了些调料,整个厨房和客厅都弥漫起氤氲的香气。“你晚上就在这里住下吧,我家客厅的沙发挺舒服的。”她告诉我,明天等她上完瑜伽课回来,我们可以一起在附近喝咖啡,聊聊她去年跑去尼泊尔爬珠峰的经历。“我上到了5800米呢。”她说。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说了句谢谢。拾起刀叉,我带着五味杂陈的心情,埋头吃了起来。

注释①    威斯康星州(Wisconsin,简称WI)位于美国北部,东临密歇根湖,西北濒苏必利尔湖,面积16.9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78万(2016年)。首府麦迪逊(Madison)是名校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 - Madison)所在地。

②    西村(West Village),位于纽约曼哈顿西南部,是纽约最古老的社区之一,具有闲适的欧洲小镇风格,亦是纽约艺术家群体聚集的区域之一。

③    全称为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The Wharton School of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创立于1881年,是美国第一所大学商学院,也是全球最著名的商学院之一。

④    佳宁插话道:“我怎么不知道我要去这个学校?”她母亲回应道:“你那时候学‘鸟语’去了,你怎么会知道。”

⑤    ESL全称是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是针对母语非英语、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开设的语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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