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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一女子半年来每天阳台大声放歌,有邻居无法忍受搬家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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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女子每天在阳台大声放歌,邻居无法忍受搬家了。 视频来源:南国早报(00:36)
半年来,南宁市良庆区天竺米兰小区7栋有一住户,每天都在阳台上大声播放音乐,有时还敲打锅碗瓢盆,周边邻居不胜其扰。本文图均为 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 图5月9日12时许,记者到天竺米兰小区走访,7栋共有26楼,在楼下确实听到了很大的音乐声。
住在14楼的业主黄女士称,放音乐的那一户住着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不知为何,屋里每天从早上6时开始播放音乐,一直到晚上12时才停。
黄女士说,她以前带小孩住在阳台边的卧室,由于女子播放音乐太大声,让人难以入睡,孩子也曾多次在梦中被惊醒。
后来她只好搬到另一间房,但晚上还是不敢开窗,也不敢开阳台玻璃门。
记者试图采访涉事住户,但室内音乐很大声,多次敲门无人回应。从14楼的楼梯间上到楼顶,每一层都能清晰听见音乐声。9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天竺米兰小区,音乐仍在大声播放,而且是单曲循环。
据天竺米兰小区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那户住的女子姓罗。
接到投诉后,物管、社区及派出所多次派人上门,可罗女士每次都以各种理由不开门。“公路对面另外一个小区的居民也来投诉,我们也想找个解决的方法,但是目前确实找不到。”
另据物管称,有业主实在无法忍受,已经搬离该小区。
据金象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称,该所已接到小区居民多次报警,但每次都吃“闭门羹”。
他表示,对于这种扰民的情况,住户执意不开门他们也没办法,也不能像侦破案件那样破门而入。
前不久,小区物管联系到罗女士的母亲,她称罗女士感情受挫,可能是精神受到了一些打击,希望大家多多体谅不要刺激她,并表示近期会带她搬走。
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严重扰民!南宁一女子每天在阳台大声放歌,邻居无法忍受搬家了》)
责任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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