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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在森林火灾中牺牲消防员被追授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4月30日,中国共青团网发布了《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称,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周天等295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肖雄等200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赵庚等26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脱贫攻坚驻村团干部专项”称号,授予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团委等500个基层团组织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
此外,共青团中央还追授了3名在山西沁源“3·14”森林火灾中牺牲的消防队员以及11名在四川木里“3·30”森林火灾牺牲的消防队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2019年3月14日15时35分许,沁源县沁河镇南石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到报告后,沁源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2000余人扑救。在扑救过程中,因风向突变,7名沁源县森林消防工作人员被困火场,经全力抢救,其中1名轻伤,6名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同天发布的另一份通报称,经过沁源县公安部门摸排调查,现已查明起火原因系沁源县中峪乡东王勇村龙头占自然村村民霍某某,在地里耕作时使用明火造成。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山西省政府批准在扑救沁源“3·14”森林火灾中英勇牺牲的武俊文、阴楷、牛鹏飞、平亚琦、霍成、杨智丞6名同志为烈士。
其中,沁源县森林消防大队三排队员霍成、杨智丞、平亚琦此次获追授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2019年3月30日18时许,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31日下午,四川森林消防总队凉山州支队指战员和地方扑火队员共689人抵达海拔4000余米的原始森林展开扑救。扑火行动中,因风力风向突变,突发林火爆燃,现场扑火人员紧急避险,其中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壮烈牺牲。
4月,应急管理部、四川省政府批准在扑救四川凉山木里森林火灾中英勇牺牲的赵万昆、蒋飞飞、张浩、刘代旭、代晋恺、幸更繁、程方伟、陈益波、赵耀东、丁振军、唐博英、李灵宏、孟兆星、查卫光、郭启、徐鹏龙、周鹏、张成朋、赵永一、张帅、古剑辉、王佛军、高继垲、汪耀峰、孔祥磊、杨瑞伦、康荣臻、杨达瓦、邹平、捌斤30名同志为烈士。
其中,凉山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大队大队部公勤班通信员幸更繁,西昌大队三中队一班消防员丁振军,三中队二班副班长唐博英,三中队二班消防员孟兆星,三中队三班消防员查卫光、郭启、徐鹏龙,四中队一班副班长周鹏,四中队一班消防员张成朋、赵永一,四中队二班消防员古剑辉此次获追授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共青团中央评价上述14名烈士称,他们的英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赢得了一致赞誉,他们的英雄行为体现了新时代团员青年崇高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彰显了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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