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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32城公积金出新政:多地收紧,刚需成重点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日电 近期,国管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引发热议。和买房、租房息息相关,公积金政策向来被人们关注。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已有32城在公积金政策上发力。
公积金办理更便捷公积金繁琐的办理流程长期以来为人们所诟病。为此,多地在便民服务上下大力气,力争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19年1月1日起,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在“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新增投放11项新服务,累计实现24项个人服务网上办理。同时,新设立企业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文件,可凭社会信用代码在市公积金中心官网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3月,金华宣布实现“无证明”办公积金,“无证明城市”改革中涉及公积金业务的18项证明事项已全部取消。通过对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等业务所涉及的证明事项逐一梳理核查,明确规定可共享信息查询采用共享查询,无共享信息查询的进行代办核查,不能代办核查的采用个人承诺方式解决,确保已取消的证明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
3月1日,菏泽发布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仍无新就业单位或新就业单位未建制缴存,职工个人无缴存意愿的,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不再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离职证明)。
此外,青岛也宣布,自5月7日起,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实现就近可办、同城通办。公积金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均可受理全辖的缴存、提取业务,不再受所属区市限制。
多地收紧,限制异地购房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今年以来,天津、东莞、西安等地印发公积金新政,调整方向均为收紧。具体表现为限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限制甚至暂停异地公积金贷款等等。
天津市3月份发布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东莞4月10日宣布,今年5月起降低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由现行1.4下调为1.3。流动性调节系数下调,也意味着在同样的条件下,购房者最高可贷款额度将会下降。据了解,这是自2017年以来东莞首次下调流动性调节系数。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23日表示,5月13日起,该中心将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一级响应措施还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做出要求,具体包括: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除西安以外,石家庄、邯郸、黔东南、泰安、蚌埠、泸州等6城也对异地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作出了限制。其中石家庄明确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当然,也有例外的城市,如北京、常州、无锡、自贡等地。除了户口所在地和户口所在省份省会外,北京购房者公积金异地提取的范围将放宽至天津、河北两地。
多位地产研究人士表示,大幅收紧公积金政策的地区,往往在公积金资金面临一定压力。整体来看,公积金政策收紧将对当地市场起到降温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明确,个人信用情况也将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结果。包括天津、深圳、佛山、唐山、芜湖在内的多个城市今年以来还出台新规打击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行为。涉及到违法犯罪的,还将被移交属地公安部门。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相比市场资金,公积金资金池本身变动不大,从开源节流的角度,对一些违规使用公积金的做法需要严格管控。加强征信方面的规定,主要是要求购房者需及时偿付本息,是为了严肃公积金贷款纪律,防范公积金贷款恶化。
满足刚需被提上重点
在2019年以来的公积金政策调整上,多城以满足刚需和普通改善需求为主。
以郑州为例,河南省省直中心规定,对于部分在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
成都3月15日开始施行的公积金细则里,提出借款申请人在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泰安在拟增加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条件的同时,明确表示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石家庄也出台了类似规定,自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严跃进分析称,石家庄这类公积金政策收紧符合预期,基本上是因为公积金资源不足而做出类似“惜贷”调控。而贷款对象限定于首套和二套购房,而对于三套购房进行了限制,这其实也主要是照顾了刚需和改善型需求。(原标题:年内32城公积金出新政:多地收紧,刚需成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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