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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当母亲,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母亲节来临之际,按照“惯例”,我们总会不遗余力地去称颂母亲和母爱的伟大。笔者不由想到前一阵随着医疗纪录片《人间世》的播出,引起热议的那几个不顾自身身体客观条件和安危、坚持生孩子的母亲个案。人们对“身体状况不宜的女子为生孩子‘豁出命’去是否值得”这件事,大抵有三种想法,一是认为这些女人太可怜了,她们的身体居然让她们几乎不能生孩子;第二种是认为这些女人太伟大了,为了孩子宁愿舍弃自己;也有一种想法认为为了生孩子而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这太不值得了。实际上,是否值得、是否伟大,都要放在这些女人自己生命主体中去讨论,别人也没有什么立场可以替她们做决定。不过在笔者看来,母亲节之际,讨论所谓“母亲”这个角色,以及母职本身之于女人的意义,大概是很有必要的。
一、母职的社会建构性
虽然动物界也有雌雄分工,但动物界的性别分工仅仅是其生物性繁衍的一部分,而人类的父母之分具有深厚的社会性别文化含义。母亲作为一个性别角色,有其生物性的一面,但其社会性的建构面则更为重要,且从来就不是天然如此的。
经典的女性主义著作如波伏瓦的《第二性》、米利特的《性政治》和弗里丹的《女性的奥秘》等都认为,女性之所以成为“他者”,成为“第二性”,与“生育”和“母亲身份”对女性的限制是分不开的。这样的论述存在一重危险性,就是讲女性的“她者”地位与其母亲身份相连,而后者又似乎是女人从生理性别层面所难以改变的属性。简单将母职作为女性的生育和社会职能,与女性的“她者”地位相联系,从某种角度而言,是否反而使得女性的这种从属性变得不可改变?
《女人所生》美国女性主义者Adrienne Rich写的《女人所生》一书对母职提出了两种不同层次的意义,包括“母职经验”和“母职体制”。她认为,在父权体制下,一整套来自于专家、长辈等权威设定的规则,形成了女性如何成为好妈妈的建制系统。一旦建制了母职标准,母职对女人而言,就可能成为压迫、限制和剥夺权利的工具。也就是说,父权社会所建制的“贤妻良母”的形象,通过强调母性的天然性,并且理所当然是无私的,成为女性实践母职的标准,这种母职的建制化,是造成对女人的压迫的重要来源。在笔者看来,这套论述能够比较恰当地反应女人受“母职”所困,在具体而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动辄得咎的处境。让一个女人受困于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母亲和完整女人的,正是这套建制化的母职。
二、我国母职文化的变迁
但是“母职”的形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很大程度上,母职作为一种文化和建制是与社会和历史文化密切关联的。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所倡导的“贤妻良母”要求女性“相夫教子”,强调女人在家内的作用,体现在生育和养育两大职责中。
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开启了中国近代女性解放运动,在当时的文化论述中,一方面对封建时期的女性“病态美”进行了解构,特别强调了女性身体的健康美学,这与当时“强国保种”的时代话语相呼应;但同时,也通过对女性母职与生育的强调,进一步强化了母性作为女性性别构成的本质化。
到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革命意识的提升,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女作家群体,在以母亲为重要主题进行书写的同时,也凸显了“挣脱母亲身份”这一与传统母性主题相悖逆的价值观。如以萧红为代表的左翼女作家,通过对底层妇女与动物生育的呈现,描绘了农村妇女的悲惨命运,其中饱含着对底层妇女的生育乃至生命之痛的揭示(《生死场》)。
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强调女性作为劳动和生产主体,而母职中的重要内容生育和养育,也成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国家任务”,为了最大程度的消除生育和养育可能对生产的影响,帮助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形成了一套镶嵌于国家福利体系下的公有制国家和集体养育机制。同时,这也让家庭事务成为需要由个人来克服的“麻烦”。在这个过程中,集体化养育让“母职”成为劳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集体主义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随着80年代市场经济的逐渐兴起,绝大部分的社会福利从企业职能中剥离出去,生育再度回归成为家庭私事,母职再度回归成为妇女自身的个体价值。
三、母职是性别化的建制
正如Nancy Chodorow在《母职的再生产》一书中所分析的,母职通过家庭和社会习惯养成,在女性主体身上进行自我复制,母职既是性别分工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性别不平等的重要再生产。比如,当女孩子们从小就被理所当然地教导抱起洋娃娃、办起过家家的时候,她就开始被“教”如何成为一个“母亲”和“主妇”,而这种角色教养,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女孩自我认同的一部分。
生育和养育的私人化,以及心理学强调的“原生家庭主义”,强化了“好妈妈”和“坏妈妈”成为评判女人的标准。在现实的母职实践中,重要的不在于如何成为一个“好妈妈”,而是,女人在不断努力学习并实践“好妈妈”的过程中,时时刻刻小心翼翼的不敢越雷池半步,生怕一步不慎,就成为一个“坏妈妈”。在今天,比“成为一个母亲”更重要和艰难的就是“当好一个母亲”,一系列家庭教育的论述强调母职的重要性,以现代专业的新瓶,装着母职建制的旧酒。虽然人人都知道孩子最终成为什么样,有太多的偶然因素,但妈妈们还是步步为营,生怕一步错、步步错,孩子的一个小优点,就成为妈妈们辛苦一天的所有快乐源泉,而孩子一个小小缺点,可能成为妈妈们焦虑、痛苦的所有爆发点。
四、母职塑造了女人以家庭为中心的情感结构
母职作为妇女性别角色中的组成部分,关键在于两层,一是强调了妇女作为照顾者的身份——建制化的母职使得女人成为血脉延续的容器,以此将母亲和儿童联结为必然的不可分割的情感和血缘关系,从而强调女性在养育过程中的重要责任,将女性紧密地与家庭相连。当生育和养育以母职的形构,在女人的价值组成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女人生命的全部意义,以及全部快乐的源泉都来源于此——以孩子(而不是丈夫)为中心的家庭。这套角色安排,将女性桎梏于家庭内部。
尽管家庭领域本身并不比经济和社会领域低等,但是在现实的利益分配机制中,通过社会和经济生产所得到的回报,远远高于家庭内部的付出和贡献,甚至长久以来,人们认为女人在家庭内的付出是理所当然不可计酬的。直到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养育和家务都具有那么强的专业性,而且,很贵”,而干这些的,依然往往是女人。尽管如此,她们所获得的报酬,总是被嫌“贵”而又几乎没有男人愿意来取代。这些,往往是整个社会性别分配的机制性不平等的来源。
二是由照顾者身份发展出来的一套情感建构,也就是母性。这套情感建构加深了女人与孩子的连接,让养育成为母亲不可轻视的责任和似乎是“天然”、“自发”的情感需要。在少子化社会的背景下,养育精细化勾连着中产阶级家庭的重重焦虑,体现在今天的母职形态上,则表现为前文所描写的各种以孩子为中心的焦虑母亲形象。这种“密集母职”的标准表现为,既要民主又要权威,既要有专业性又有技能性,既要给予关爱又要使其顺服,更重要的是要保持“情绪稳定”。而这样的全能型母职,其价值需要由育儿成果来体现,而养育的成果,则集中表现为由资本打造的教育功利主义所驱使的儿童“娇贵化”。
以上,就是为什么那些尽管身体不允许,还坚持要生孩子的女人,会被认为“伟大”的社会性因素。她们冒着牺牲生命的危险也要当“母亲”,不可谓不伟大。我们一定要看到,很多个体的生命选择,与其自身的生命经验有着非常独特的关系。比如,我们一般人很难理解一个女人可能希望通过生孩子来完成一个非常隐秘的个人愿望;我们也很难想象,生孩子可能对某一个女人而言,确实是她改变当下生活境遇的“救命稻草”;我们更难以想象,对有些女人而言生孩子,就是一个无关价值观的非常个人化的生命体验......这些当然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女性生命主体的经验,但我们更希望,母职作为女性人格和生命中的一个部分,甚至仅仅是丰富化女性生命的重要部分,而不是女性生命价值的仅仅和所有。
而作为女性生命拓展的母职,应该是由全社会合力完成的,不仅仅是“母亲”一力承担。正如周恩来总理在1942年发表的著名文章《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所表达的,社会上只片面要求妇女贤良是不公平的,“‘贤妻良母主义’......它是专门限于男权社会用以作束缚妇女的桎梏,其实际也的确是旧社会男性的片面要求。在这个名词下,妇女的地位,便被规定得死死的,只能牢牢守在家庭做一个伺候丈夫的妻子, 做一个养育儿女的母亲,而不能在社会上取得一般地位。”周恩来认为母职妻职与父职夫职是对立统一的,要使妇女尽母职,“必须以全社会的力量助其成,而不应仅仅责成妇女。”
回到对母亲和家庭日益重视的今天,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是怎样的社会经济发展脉络,让今天有更多的女人,希望以家庭为生命的重心?她们在社会生活和职场中经历了什么?又是怎样的社会和职业生活,让更多的女人希望回归到从母职中寻找生命的价值?今天,当我们讨论母爱之伟大的时候,我们不妨更多探究如果母职作为女性的一种“理性”选择的后果,这意味着什么?而在社会学公义层面,值得我们投入更多关注的,并不是那些广大的“正常”的母亲,而是那些奇奇怪怪的,游离余我们主流经验之外的母亲,比如单身母亲、人工生殖母亲、代理孕母、拉拉母亲......等等,她们作为主体的母亲角色和人生路径,能否得以实现,如何得以实现,才是更值得我们这个社会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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