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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森林火灾通报:破案52起,逮捕36人
2019年4月8日、11日、12日,冕宁县联合乡大川毫村接连发生3次森林火案。森林火灾发生后,经州县党委政府奋力组织扑救,森林火灾于16日上午10时扑灭。经查,引发火灾系冕宁县联合乡庄子村7组村民马海某和马子某引发。4月8日,马海某在森林内,违规在林区点燃蒿草熏蜂巢,引起火警情,为掩盖违法行为和转移森林公安机关侦查视线,伙同马子某于11日、12日实施2次故意放火行为。目前,冕宁县4.11、4.12放火案已破,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4月19日,盐源县金河乡田坝村发生森林火案。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怀疑妻子对其婚姻不忠,导致夫妻关系不合,为发泄心中郁闷情绪,于2019年4月18日晚将手机闹钟设置次日凌晨5时,由家中骑乘摩托沿通组公路出发至路边的核桃树下后步行至金河乡田坝村 6 组(小地名: 刘家河沟)林区内,为制造不在现场作案的目的,采取以事先准备好的盘香、竹香放置在枯枝落叶上后将火药撒在盘香末端的方式安置两处放火装置,并用气体打火机点燃放火装置(其中安置在一株罗汉松树下的一处放火装置未引燃)后迅速原路返回家中,因其安放两处放火装置中的一处引燃可燃物,从而引发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181亩、有林地面积1161亩(其中国有林458亩、集体林703亩)、耕地16亩、牧草地4亩森林类别:国家公益林868亩、重点商品林3亩,林种:水源涵养林413亩、水土保持林455亩;3、本次森林火灾受损林木蓄积1450.5535m³;4、本次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10.7532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犯罪嫌疑人魏某被刑事拘留.2月24日14时许,会东县满银沟镇三合村发生一起森林。由会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举报至我局,犯罪嫌疑人张文华于2019年2月24日主动找到我局民警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19年2月24日14时许,在会东县满银沟镇三合村小地名“小地”处烧包谷秸秆及地里杂草时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经会东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现场测算张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为907.3亩(其中有林地392.9亩、宜林荒山514.4亩)。林权为集体林,树种为华山松。2019年3月11日对张某执行逮捕,2019年3月18日依法移送会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3月5月11时40分,冕宁县城厢镇石长屯村发生森林火灾。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到位于冕宁县石屯村2组(小地名:拱拱安)自家承包地除草。中午12时许,刘某用自已携带的打火机焚烧耕地内的草物时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森林有林地面积6.01公倾,同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冕宁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3月11日冕宁县森林公安局提请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执行逮捕,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1月6日,越西县大瑞镇瑞青村发生森林火灾。经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1月6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木洛某和其舅子沙马某在越西县大瑞镇瑞青村(小地名:则里各)其耕地内锄草过程中,用一次性汽体打火机焚烧耕地内的玉米杆不慎引燃了周边的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对森林火灾鉴定为过火面积1358亩(按地类分有林地779.4亩,灌木林地578.6亩),森林火灾林木损失和扑火经济损失共计1471578.5元。。犯罪嫌疑人木洛某已于2019年1月6日被抓获归案,涉嫌失火罪于1月6日被刑事拘留,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1月18日被依法逮捕,于2月27日移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2月12日,会理县槽元乡河坪村三组集体林发生森林火灾,经依法侦查明:兔某系槽元乡河坪村三组人,兔某于2019年2月12日中午2点左右带女儿在河坪村三组小地名(大湾子)的地里做农活时,其女儿文某(7岁)不慎引发山火,因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案件撤销。
1月26日,宁南县披砂镇务旭村1组发生森林火灾。经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1月26日,石某在宁南县披砂镇务旭村1组(小地名:水井湾)玩火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370亩。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月4日,会东县老君滩乡小牛场村发生森林火灾。由群众于2019年2月4日匿名举报至会东县森林公安局。犯罪嫌疑人于2019年2月5日投案自首,经依法侦查查明:会东县老君滩乡小牛场村3组村民李某于2019年2月4日13时许未经批准擅自在会东县老君滩乡小牛场村3组“龙树”(小地名)处林区边缘烧自家垫香炉的纸钱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经会东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现场测算,李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32亩,地类为有林地,森林类别为公益林和商品林,树种组成为华山松和云南松。犯罪嫌疑人涉嫌失火罪于2019年2月5日对其刑事拘留,2019年2月18日,经会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2019年3月18日依法移送会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2月3日12时,盐源县右所乡大村村发生森林火案,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毛某,为剔过年使用的松叶,在盐源县右所乡大村3组林区内休息时抽烟,随手将未熄灭烟头丢入茅草中,引发森林火灾。目前,凉山州森林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毛庭禄移送起诉。
2月9日13时15分,西昌市森林公安局泸山派出所接西昌市大箐国有林场电话报警称:“西昌市川兴镇三合村6组林区发生火灾,请派员查处。”经依法侦查查明:洛某于2019年2月9日12时左右,在西昌市川兴镇三合村6组(小地名:刘家大坡)林区,因与其母亲俄某要钱未果后赌气跑到林区用一次性气体打火机故意点燃杂草引起山火,造成森林火灾。经西昌市林业技术工程师鉴定:过火面积16.73亩,直接经济损失为130089.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2019年4月23日对犯罪嫌疑人洛古某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从案件性质看
2019年已破案件中(林区违规野外用火治安案件除外)失火案占案件总数的98.39 %,故意纵火案占案件总数1.61%。
从起火原因看
生产生活野外用火引发占73.81%;小孩玩火引发占12%;上坟祭祀引发占10%;高压线路短路、放电引发火灾占2.58%;故意放火占1.61%。
从发案时间看
中午12时至18时是火案高发时段,主要原因是该时段是一天中气温最高、林地可燃物较为干燥,风力较强,林区活动人员最集中阶段。
从发案地点看
西昌、冕宁、喜德、会理、宁南、普格、越西、金阳、木里和盐源是火灾案件高发区。
从涉案人员看
肇事者以高龄和未成年人占大多数。年龄偏大的肇事者在生产和生活中失火后,因行动不便,火势无法控制,容易引起森林火灾,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不强,在缺乏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易引发森林火灾。
截至目前,全州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64起、破52起,破案率81.25%(重大案件3件,特大案件2起,放火案5起),刑事拘留45人次、逮捕36人次、取保候审9人次。查处林区违规野外用火治安案件876起,治安拘留876人。
引发森林火灾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当前,凉山州市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我州森林防火期,以及九月十五日至次年六月十五日我州草原防火期全州森林草原防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林区、牧区野外随意用火,因生产需要在林区、牧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凡未经批准的用火,均为违规用火。
二、禁止在林区、牧区燃放鞭炮,禁止在林区、牧区野外煮食、吸烟等用火。
三、在林区、牧区野外用火和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一律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肇事者要依法承担引发火灾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五、未成年人玩火或者痴、呆、聋、哑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员失火引发火灾,由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发现火险灾情者要立即向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林业和草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积极扑救。政府将给予报告、扑救等有功人员表扬奖励。火情报警电话:12119。 (原标题《我州森林火灾通报!破案52起,逮捕3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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