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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眼、隐形眼镜脱落、低头寻找:浙江一司机高速行车追尾货车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于军 陈曦
2019-04-28 18:4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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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开车时揉眼睛这个小动作,不经意间引发追尾货车事故。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28日从浙江高速交警部门获悉,日前浙江省S2杭甬高速杭州段发生一起轿车追尾货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幸运的是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值得注意的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仅仅是轿车驾驶员苏某揉了一下戴隐形眼镜的眼睛。

经警方调查,涉事红旗轿车驾驶员苏某,95后小伙子。据其向警方描述,他行车至杭州萧山互通不久后感觉眼睛干涩,揉了揉,却把一只隐形眼镜揉掉了。他下意识低头寻找,轿车瞬间追尾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导致货车一只轮胎被撞落。

“人都懵了,抬头就看到眼前一只轮胎在滚,货车摇摇晃晃地向着硬路肩上开去。”苏某说。

所幸前方货车司机黄师傅拥有多年驾驶经验,在车辆受冲击意识到被追尾后,在货车逐渐失控的情况下,牢牢握住方向盘,放油门,利用车辆惯性控制车辆向硬路肩停靠。在滑行将近500米后,货车安全停靠在硬路肩上,后经检查,货车左后双轮胎的1个轮胎已缺失。

之后,双方因事故责任争执近5分钟,两人都没想到报警,直到被巡逻警车发现。

事故直接原因系苏某捡隐形眼镜引起,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苏某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高速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苏某罚款100元,记2分;同时,由于两事故车存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部门对2车司机依据《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1项规定,分别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浙江高速交警提醒:戴隐形眼镜高速驾车有一定危险,一是驾驶时集中注意力容易导致眼睛干涩,二是行车时开窗受风眼睛会不舒服,极易下意识揉眼导致隐形眼镜脱落。高速公路上车辆如果发生事故或故障,一定“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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