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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湘江豪庭物业把业主告了,庭上业主竟反转成“原告”
4月25日下午,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最大的第17民事审判庭,长沙世纪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湘江豪庭业主的物业服务纠纷在这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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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解刚、张淳等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主持,物业公司吕总助与十余名员工到庭,业主聘请的两个律师团队和四位被告业主出庭答辩。100多位豪庭业主参加旁听,富湾国际及湘江世纪城其他苑的几十位热心业主也赶来声援旁听。
原定在第6审判庭开庭,因到庭旁听业主太多,临时改到17审判庭。
诉讼双方提交了证据并相互质证。
物业的主要证据:
1、几年来获得各级各部门的荣誉称号、奖状;
2、物业与电梯维保、保洁、消防等部门签订的合同、4份督促住改商、违章装修的整改通知单;
3、两面业主赠送的锦旗。
业主的主要证据:
业主提供了物业在综合管理、服务态度、保洁卫生、保安秩序、消防安全、公共部位和设施维护、出租物业用房侵占业主利益等各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大量文字、图片、视频证据。
物业不得不承认客观事实,但在辩论中强调他们在努力整改,住改商和破坏性装修是业主所为,物业没有权利制止。
业主指出以下几点:
1.豪庭存在17家私家菜馆、120多家住改商、300多台商铺空调外挂,多次发生破坏性装修,与物业不履行监管责任、甚至收受好处默许上述行为密切相关。
2.物业服务合同没有明确标准,没有收费批准文件,人员配备不足物业自己设定的保洁22人、保安20人的一半,小区内不设管理处,楼栋服务员、维修工不在现场值班值岗。
3.部分服务人员态度恶劣。经广泛调查,各项服务的业主满意率不到40分。
4.出租牟利给业主带来严重隐患,侵占了业主利益。
针对物业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业主及律师要求法院驳回物业起诉,对物业多年来未完全履行义务,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支付违约金、打五折收取物业费。要求物业公示历年物业费及公共收益账目。
法官征求双方意见是否接受调解,业主表示不接受,要求法院公正判决。
法官请双方在十天内继续补充证据,并将到现场查勘。
休庭后,法官又听取了四位业主代表的陈述意见。
业主代表们指出:开发商已注销五年多,物业公司缺乏监督,前期合同应该无效,必须与业主重新签订服务合同。物业每年收取车位费50多万元,前几年还有外来车辆停车费,却不维修车库,反而把车库的保安、保洁、维修、照明等费用全部列入物业费开支内,增加业主负担,这极不合理。在法院作出公正判决、物业签订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之前,业主将继续缓交物业费,促使物业改进服务。
在现场,物业在业主、律师、法官的提问下面面相觑,支支吾吾,关键问题推脱“不知道”。
一场物业起诉业主的开庭变成了业主诉苦大会。
业主们在开福区法院大门外合影,法院的墙上镌刻着庄严的标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场诉讼最终结果如何?
我们将拭目以待!
(原标题:湘江豪庭物业把业主告了!但庭上业主竟“反转”成“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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