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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与市政府诉争23年续:信息公开办称未查到发包等资料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2019-04-26 07:0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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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福建福清市渔溪镇后岐村委会代理律师潘祥灿处了解到,日前其已收到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告知书。告知书中称,该办未查到收回过桥山垦区滩涂补偿及滩涂发包的资料文件。

澎湃新闻4月22日报道,1995年1月,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政府的一纸《关于收回过桥山垦区内滩涂使用证的通知》(下称《通知》),收回了其下辖渔溪镇后岐村两千余亩的滩涂使用证,随后将滩涂使用权转包给个体企业经营。世代靠着滩涂养殖、海上捕捞为生的后岐村村民,不服该行政决定,以村委会的名义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回福清市政府决定。

随后,后岐村委会与福清市政府打了23年官司,从中级法院打到了最高法院。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后岐村村委会的再审申请,但在裁定书中明确提出:“关于涉案滩涂补偿问题,后岐村村委会可以向福清市政府反映解决。”于是,后岐村再一次提交了补偿申请。

2019年4月21日,福清市联排联调中心给澎湃新闻发来的《有关情况反馈》(下称《反馈》)。《反馈》中称,1995年1月,市政府依法收回过桥山垦区内滩涂经营权,进行统一开发利用。2004年,经福清市人民政府融政土〔2004〕71号文审批,由福清市渔江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使用。

至于1995年到2004年期间的垦区转包经营情况,福清市联排联调中心未做回复。

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查询到,除了《反馈》中提及的福清市渔江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外,福清市融江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也是垦区的经营企业。而这两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同一人——王吓财。公开报道显示,王吓财正是靠着承包垦区经营权的契机获得迅速发展。

市政府收回国有滩涂的使用权后,转包给个人经营是否符合规定?经过了什么程序,为何两家承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同一人?政府转包和承包者分包给个体户的租金分别是多少?澎湃新闻曾向福清市政府发去采访函,截止发稿,福清市政府方面对上述问题未做回应。

最高法裁定中称“涉案滩涂补偿问题,后岐村村委会可以向福清市政府反映解决”,对该裁定持什么态度,村委会该通过什么渠道如何反映,福清市政府方面也未作回应。

2019年4月25日,潘祥灿告诉澎湃新闻,此前曾向福清市政府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求申请《通知》收回过桥山垦区内滩涂后与承包企业签订《合同书》(含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的等)发包、承包滩涂等全部资料。

福清市信息公开办在告知书中称,未查到收回过桥山垦区滩涂补偿及滩涂发包的相关资料文件。 受访者供图

目前潘祥灿已收到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告知书。告知书中称,福清市政府2000年前的所有文件已移交市档案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市档案馆查询《通知》。“《通知》的内容我们手头有,案卷里也有,并不是我们想查询的内容。”潘祥灿说。

告知书中还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描述,我办未查找到收回过桥山垦区内补偿、福清市过桥山垦区管理处发包滩涂的全部资料的相关文件……建议您通过其他途径依法依规提出申请或咨询。”

潘祥灿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八项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其中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同时,《条例》第十一条还规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属于重点公开的信息。

福清市政府曾在诉讼答辩中介绍,福清市过桥山围垦工程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围垦面积二万亩。潘祥灿认为,“过桥山垦区工程属于重大建设项目,按照条例规定,该工程涉及到滩涂收回、是否补偿、如何转包等程序,都应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目前,他又向福清市水利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

    责任编辑:陈绪厚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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