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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十条政策繁荣“夜上海”,将做好夜市试点工作
现在的上海晚上不好玩?这座城市没有夜生活?
4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商务委获悉,近日,上海商务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十条政策”,围绕打造“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夜生活集聚区的目标,推动上海“晚7点至次日6点”夜间经济繁荣发展。
夜间经济是指从晚7点至次日6点在城市特定地段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此次出台的《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对标国际、包容多元的原则,鼓励业态多元化发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推动上海夜间经济繁荣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环境。
《意见》对如何发展夜间经济提出“十条干货”。
其一,将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由各区分管区长和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分别担任。鼓励各区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协助“夜间区长”工作。
其二,将编制夜生活集聚区发展规划,打造一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
其三,将引进培育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夜间文化艺术项目,对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驻场秀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秉持包容审慎态度,并积极开发浦江夜游、博物馆夜游等多元化都市夜游项目。
其四,将做好夜市试点工作,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建立夜市管理规定。在夜市现制现售、垃圾处理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打造环境友好、放心安全、有工匠精神的“深夜食堂”。
其五,将试点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试点在夜间特定时段,允许有条件的酒吧街开展“外摆位”试点。
其六,将试点在夜间特定时段将部分夜宵街、酒吧街所属道路调整为分时制步行街,并在周边区域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等。
其七,将支持指导夜生活集聚区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
其八,将支持成立本市夜间经济发展相关行业组织,促进国内外交流合作,引导行业自律发展。
其九,将加强行业研究,支持夜间经济相关智库发展,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参考。
其十,将利用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区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一批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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