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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考古所研究员王世民:陈梦家的学术贡献

王世民
2019-04-19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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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原载《中国史学家评传》下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王世民遵夏鼐先生之嘱撰写,并经夏先生审阅。澎湃新闻经作者授权转载。

陈梦家是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和古文字学家、原籍浙江省上虞县,1911年4月19日出生在客居南京的一位牧师家庭,后来父亲陈金镛到上海任基督教文化机构广学会的编辑。因为家中人口较多,他和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都由在南京当中学教师的三姐陈郇磐抚养成人。

青少年时代的陈梦家,已经显示出众的才华。1927年夏,他刚满十六岁,就以同等学力考取中央大学法律系,并且开始写诗。1931年初,成名之作《梦家诗集》出版时,年龄还不到二十岁。他师事徐志摩和闻一多,在诗作的技巧和格律方面注意推敲,有所创造,是新月诗派后期的一员健将,曾编集过具有代表性的《新月诗选》。

陈梦家

陈梦家大学毕业时,虽然拿到一张律师执照,却没有当过一天律师,而是继续从事文学创作活动,表现了年轻诗人的浪漫主义性格和淳朴爱国热情。1932年“一·二八”事变的第二天,他就和三位同学一道,从南京奔赴上海近郊的南翔前线,参加爱国名将蒋光鼐任总指挥的十九路军战斗行列,英勇抗击日本侵略军(为期一个月)。随后,陈梦家一度随闻一多去青岛大学任教,开始对古文字发生兴趣。当年年底来到北京,进燕京大学宗教学院学习。一年以后,又去安徽芜湖任中学国文教员。这段时间,他先后出版《陈梦家作诗在前线》和《铁马集》,又出版《梦家存诗》。

1934至1936年,陈梦家回燕京大学,攻读容庚授为导师的古文字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担任助教。从此他便走上专治古文字和古代史的道路,直到“十年动乱”开始不久被迫害致死,苦心钻研了整整三十年。陈梦家虽然脱离专业作家的队伍,仍长期保持对文学,戏曲的浓厚兴趣,迟至五十年代还不时发表诗作、散文和剧评。

陈梦家学士照

陈梦家在1956年10月回顾自己的治学道路时说过:“我于二十五年前研究古代的宗教、神话、礼俗而治古文字学,由于古文字学的研究而转入古史研究。”(《尚书通论·叙》)他由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前后,短短两年的时间就写了十几篇文章,除《令彝新释》、《禺邗王壶考释》和几篇说解单字者外,主要内容正是根据甲骨文、金文探讨商周时代的宗教、神话和礼俗,商周时代的宗教、神话和礼俗,其中有《古文字中之商周祭祀》、《商代的神话与巫术》、《祖庙与神主的起源》、《高禖郊社祖庙通考》等。他又进行过古代地理的研究,曾发表《商代地理小记》和《隹夷考》。1937年写成的一篇文稿《殷代的自然崇拜》(未发表),还较早地论及卜辞中的四方风问题。陈梦家从事古文字研究的初步成果,当时在学术界即有相当的影响。

芦沟桥事变以后,陈梦家离开北平,经闻一多推荐,到迁至长沙的清华大学(当时是临时大学的一部分)任国文教员。1938年春,临时大学迁至昆明,成为西南联合大学,他又到那里任教,先后讲授中国文字学和《尚书》通论,不久晋升为副教授。讲课之余,最初仍继续进行抗战前夕所作宗教、礼俗方面的研究,发表过《五行之起源》、《商王名号考》和《射与郊》等文章。后来五六年的时间,主要从事铜器断代和《尚书》研究。

陈梦家是1935年开始接触殷周铜器实物的,全面的整理研究则着手于1939年。当时,他应迁至昆明的北京图书馆约请,将袁同礼从国外带回的一批铜器照片,汇编为《海外中国铜器图录》三集(送香港印刷时,因日军侵占仅出一集)。该书附载的《中国铜器概述》一文,内容包括:时期、地域、国族、分类、形制、文饰、铭辞、文字、铸造、鉴定,共计十章,是很有参考价值的一篇殷周铜器概论。这时,他还认真研究过汲冢周书,并且根据《竹书纪年》和金文资料进行古史年代的研究,写作了《西周年代考》、《六国纪年表》和《六国纪年表考证》。又曾出版《老子今释》。

1944年9月,陈梦家经清华大学金岳霖教授和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教授师生介绍,应邀取道印度前往美国,为芝加哥大学讲学一年,讲课内容仍是中国文字学。但对他本人说来,访美的主要目的是收集流散北美的中国铜器资料。陈梦家在讲学和随后逗留的三年当中,长途跋涉,历尽艰辛,费了很多口舌,得以造访上百处公私藏家,亲手摩挲千余件铜器,摄取器形照片,打制铭文拓本,记录尺度和流传情况,把资料收集得比较齐全。1947年,他将收集到的资料汇编成《美国收藏中国青铜器全集》,当时仅将英文说明稿打印数份,未及正式出版。此间,陈梦家曾去加拿大多伦多的安大略博物馆,收集并记录所藏安阳、洛阳两地出土的铜器。1947年8、9月间,他又飞渡大西洋,访问英、法、瑞典、荷兰四国首都,收集流散欧洲的中国铜器资料。

《陈梦家学术论文集》

祖国文物的大量流失,使陈梦家极为痛心,更加激发他爱国的赤子之心,因而毅然回绝留美定居的约请,于1947年10月离美归国,回到他工作多年的清华大学。陈梦家回国以后,除继续讲授中国文字学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为清华筹建文物陈列室,经过短短半年的辛勤努力便初具规模,成为国内大学藏品可观的一处博物馆,于1948年4月开放。

解放初期,陈梦家仍在清华大学任教,课程有他讲授多年的中国文字学,又有新开设的现代中国语言学。这时,由于几年来从事铜器断代工作的体验,使他深感对甲骨文同样需要从断代入手,重新进行全面的系统研究。于是从1949年开始,陈梦家利用课余时间写了《甲骨断代学》四篇。1952年高等院校调整整以后,陈梦家调到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任研究员,继续进行殷虚卜辞的研究。1954年底,完成洋洋七十余万言的《殷虚卜辞综述》。

陈梦家到考古研究所后,曾任考古所学术委员会委员,考古学报编辑委员会委员和考古通讯副主编等职,主持过考古学书刊的编辑出版工作。他为处理编辑事务耗费的时间尽管很多,而学术研究的成绩仍相当显著。五十年代,他在编著《殷虚卜辞综述》的同时,以西南联大时期的西周金文讲稿为基础补充修改,开始写作另一部巨著《西周铜器断代》,对西周铜器进行详细的断代研究。1956年,他还着手将精心收集的海外所见铜器资料,汇编为《中国铜器综录》,原定分编五集,当年完成和初步完成的是北欧、美国和加拿大三集,英、法二集则未及着手。

1957年夏季,陈梦家遭到不白之冤以后,他的《西周铜器断代》,刚刚发表不到全书的一半,被迫中途停顿;已经编成的《中国铜器综录》三集,暂时不能出版(先已发稿的流美部分拖延六年,迟至1962年方才内部发行,书名被改订为《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铜器集录》)。陈梦家忍受着精神上的极大创伤,坚持不懈地继续进行学术研究。1960年6、7月间,他被考古所派往兰州,协助甘肃省博物整理武威磨嘴子汉墓出土的《仪礼》简册,并作进一步研究,写了释文、校记和叙论。后经反复修改,于1962年定稿为《武威汉简》一书。这时,他又负责《居延汉简甲乙编》的编纂工作,因而研究汉简的兴趣陡然大增,以致暂时中断西周铜器断代的研究工作。从1960年末到1965年初的四年当中,先后完成总计三十万字的十四篇汉简研究论文,并亲自将其汇集为《汉简缀述》一书。另外,他还写了《战国楚帛书考》、《越兵考》、《编钟堵肆考》、《叔夷钟鎛考》、《编钟鎛磬考》和《宋大晟编钟考述》等文稿(大部未能完成发表)。又因研究汉简的需要,着手进行历代度量衡的研究。

《武威汉简》

1964年初,陈梦家根据考古所的计划要求,重新开始中断五年之久的西周铜器断代研究工作。此后两年多的时间,他赶写了五十多篇器铭考释。其他方面的论文或半成品,还有《战国盟誓与载书》、《汉代铜器工官》、《战国货布总述》和《<博古图>考述》等。

按照1965年末制订的工作计划,陈梦家原准备在1966年底写完《西周铜器断代》和《历代度量衡研究》,可惜两项计划都没有能够完成。“十年动乱”的滚滚恶浪,不仅迫使陈梦家搁笔,而且吞噬了他那年富力强的生命。1966年9月3日,陈梦家含冤与世长辞,终年仅五十五岁。聊可告慰的是,他一生积累的宝贵资料和手稿幸免于难,已由他的夫人赵萝蕤教授全部无私地捐赠给考古所,将陆续整理出版。

1956年7月出版的《殷虚卜辞综述》一书,集中反映了陈梦家在甲骨文研究方面的成就(该书前言声明:“过去所已发表的一些单篇,……均因本书的印行而作废。”)。全收共分二十章,至今仍是甲骨学上最有份量的通论性著作。他原本准备把书写成一个稍加评论的“总结”,“叙述五十年来有关甲骨刻辞研究的成绩,并且稍加以去取估定其贡献”。这实际是一种学术发展史性质的著作,撰写起来“免不了许多无谓的繁琐的引述与争辩”。于是在试作一段时间以后,迅速改变计划为整理前人近人的各种可取说法,根据已有资料进行补充和修正,并且综合地叙述殷虚卜辞中的各种重要内容。

《综述》的前五章,总结了殷虚甲骨本身的一些问题,包括甲骨发现和研究的简要历史,审释甲骨文字的经过和基本方法,卜辞的词位和句子结构,以及对甲骨断代的深入讨论。随后各章,根据自己在前人基础上所作全面研究,论述甲骨材料所反映的殷代社会各方面情况。其中,对殷代的地理情况、先公先王、亲属关系,论述得相当详细;对官制、身分、宗教、产业及历法天象等方面,也有专章讨论。全书末尾的总结,概括书中所述可以肯定的史实,扼要地说明作者对殷代社会及历史文化的认识。附录一章的“有关甲骨材料的记载”,包括早期收藏甲骨的情况,出土甲骨的统计和甲骨大事简表;“甲骨论著简目”则按本书的章次,有选择地列举甲骨论著,以便读者检索。

由于陈梦家对甲骨文资料占有得比较充分,写作时又注意卜辞、文献记载和考古材料的互相结合,以及卜辞本身的内部联系,有时还列举西周金文以资对照,因而《综述》一书内容异常丰富,论述比较全面。该书对甲骨材料和有关文献记载引述得相当完备,对殷代考古材料和有关的西周金文也印证较多。例如第十三章“庙号下”的“宗室及建筑”节,开始详举甲骨文的有关资料,继而指出西周金文中宫、室、庙、寝的分别及其与殷制的不同,最后讲述到抗战前殷虚发掘所见建筑基址情况。又如第十六章“农业及其它”,不仅论述甲骨文所见祈雨和水患,卜年、登尝和作物品种,以及耕作的过程等项内容,而且结合文献记载介绍从龙山文化到殷代农具方面的考古发现;谈到“田猎与渔”,又提到殷虚出土兽骨的鉴定情况;“饮食器皿”和“车”等节,更以有关考古材料的论述为主。虽然,这部书并没有从理论的高度进行殷代社会性质的深入探讨,但它的可贵之处在于以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认真地总结了甲骨文研究和有关考古发现的客观情况,既可供专门研究者参考,又能为初学者指点门径,因而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的影响,为甲骨学的普及和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陈梦家在甲骨学上的主要贡献,是对甲骨断代有新的发展。1933年,董作宾发表《甲骨文断代研究例》,提出甲骨断代的十项标准和五期分法,是甲骨学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突破。但他本人后来全力从事殷历研究,对甲骨断代未能取得新的进展。关于甲骨断代的标准,陈梦家指出:卜辞中的世系、称谓和占卜者乃甲骨断代的首要条件,而占卜者是最好的断代标准;字体、词汇和文例的特征,以及祀典,历法、史实和其他制度,都能在卜人断代的基础上用分期的方法进行研究,藉以判定无卜人卜辞的年代,可以称之为甲骨断代的第二和第三标准;至于坑位,因其堆积情况複杂,“只能供给我们以有限度的断代启示,而在应用它断代时需要十分的谨慎”。关于殷虚甲骨的分期,陈梦家认为可以分为九期(从武丁起每个王一期),同时指出“在实际分辨时,常有困难,所以我们一则提出早、中、晚三期大概的分期,同时也保留了董氏五期分法。在可以细分时,我们尽量的用九期分法,在不容易细分别时则用五期甚至于三期的分法”。

具体说来,陈梦家根据字体、卜人、用材、前辞形式、称谓、祭法和记时等方面的分析,参照有关甲骨的出土坑位,第一次把廪辛卜辞和康丁卜辞区别开来,指出常见于小屯村中的康、武、文卜辞自成一系,各方面都有明显的特点,而廪辛卜辞则不曾在村中发现。他又通过同武丁时期典型的“宾组卜辞”多方对比,推测董作宾所谓的“文武丁卜辞”应属武丁时期,认为“?、子两组大约较晚”。他还指出,?组卜人常和时王并卜,可能仍属王室所有,但其内容稍异;“午组所祭的人物很特别,子组所记的内容也与它组不同”。现在,陈梦家首先提出的“文武丁卜辞”属武丁时期一说,由于后起学者的继续探讨,特别是小屯南地的早期地层发现单纯的?组卜辞甲骨堆积,传世甲骨材料中又找到了子组卜人与宾组卜人(争)同版的现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甲骨学者所接受。某些“文武丁卜辞”的内容甚为特殊,也日益引起甲骨学者的普遍注意。这样,董作宾所说“文武丁时代卜辞的迷”,以及他那费解的文武丁时期复古说,不久当能得到彻底的解决。陈梦家在解决这个甲骨学的疑难问题上,有其不可埋没的功绩。

为了更加准确地判断甲骨的年代,陈梦家花费很多精力“将武丁迄帝辛卜人,分别加以断代。其可以成组的,特别将各组汇合而成的称谓,详加援引。”同时,又“对某一代或某一组卜人,试分别其早晚”。经过这番全面的清理,共发现一百二十个卜人。比董作宾《甲骨文断代研究列》所录增多四倍,并对原列卜人的年代有所改订。他还指出,由于廪辛以后的卜人不记名,乙辛时期也仅少数记名,因而用卜人断代有一定的限度,而一些不系联的卜人,则需要等待各组卜辞的字形、文例、制度理出系统以后,方可着手分别确定他们应属那个时代。再有一些名字尚难肯定其必为卜人,或删去不录,或列而存疑。这些都是值得称道的审慎态度。

书中论述较详的方国地理,先公先王及庙号、亲属等章,由于分析问题常从断代出发,因而对有关甲骨材料探讨得比较深入。例如,在探讨“武丁时代的多方”时,摘记不同时期卜辞中征获羌人的材料,考查羌的所在,以及它和其它方国的关系。对于商代的几代先公及其所属旧臣,祭祀所见直属、旁系先王顺序及其法定配偶,不同时期卜辞中的商王庙号和诸母、诸祖、诸父、诸兄、诸子,等等,也讲述得相当明确,并且有所发现。“身分”一章中的“西周文中的殷人身份”部分,根据《尚书》中的“周书”,辅以少数的西周金文和较晚的史籍,讨论了周初对殷民和其他被征服民族的称谓,他们的阶级和阶层,“人鬲”的等级和类别,进而推论殷代的阶级状况,更有不少新意。

陈梦家对殷周铜器作过全面的系统研究。他在生前没能全部出版的《中国铜器综录》和没能全部完稿的《西周铜器断代》,是关于殷周铜器的两部互为表里的巨著。除此之外,他还发表过《殷代铜器》一文,对安阳西北冈殷陵所出铜器,殷代铜器的合金成分及其铸造,以及安阳出土边刃器的形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关于东周铜器,也有一些论述。

陈梦家在国内从事殷周铜器研究的学者中,比较早的根据大量资料进行类型学分析。1945年11月30日,他在纽约举行的全美中国艺术学会第六次会上,作过题为《中国青铜器的形制》的讲演。讲演除对器形研究作过概述外,曾经举卣为例进行具体说明。他集中了所能获得的250多件卣的器形照片,根据盖、腹和提梁的形态,将其区分为11种形式(有的形式又细分为群,共计19群),进而论证各种形式之间的因袭、演变及其发展规律,推断各种形式所属年代。1947年6月,他在芝加哥用英文著成的《美国收藏的中国青铜器全集》稿本,对卣类器物的分式大体仍是如此。对于其他数量较多的器物也大多作了详细的分类。每件器物的文字说明包括八项内容:图象著录、铭文著录、器物尺寸、铭文字数和释文、断代、出土流传、藏地、备注;备注项下,常列举与该器同坑或同地出土,同作器者或同族名,以及同形制花文的关联器;末尾又有该书所收器物的重要族组目录,器物所在旧藏简目等附录,翻检起来极为方便。因此,这部铜器全集不同于国内外过去出版的其他铜器图录,不是简单的汇集资料,而是经过科学整理的图谱性著作。陈梦家在1956年秋编定该书时,将其列为《中国铜器综录》第二集,所收器物及文字说明都基本照旧。但是,英文稿中内容丰富的通论性概述(打印500多页),则未能译成中文修订出版。

如果说《综录》偏重于汇集铜器资料和进行形制分类,那么《断代》则是从西周的铜器铭文出发,充分注意形制和纹饰的对比,综合地进行断代研究。经过我们整理交付出版的《断代》(未完稿),器铭考释部分包括判定王世的218器(或组)和未完稿29篇,另有29器已定王世未及写作考释;如果加上某些考释中述及的重要关联器,所论西周铜器的总数不下400余件,在数量上大大超过前人。

陈梦家对西周铜器所作分期,与前人也有较大的不同。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初期,郭沫若、高本汉和容庚将西周铜器分成前、后两期,分期界线划在穆、共二王之间。陈梦家在1940年所写《中国铜器概述》中,也曾采取这样的分期。后来,通过自己的重新研究,从四十年代中期开始将西周铜器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包括武、成、康、昭四世,中期所括穆、共、懿、孝、夷五世,晚期包括厉、共和、宣、幽四世,认为“根据此三期分法,对于研究铜器的变化,是有便利的。”(《西周年代考》表三说明)随后,他在《综录》和《断代》二书中,始终坚持这种三期分法。五十年代中期以后,陈梦家在《断代》已经发表部分所作眉批中,又曾将西周中期进一步分作前,后两段,前段包括穆、共二世,后段包括懿、孝、夷三世。现在,经过有关学者三十多年的研讨,陈梦家首先提出的西周铜器三期分法得到较为普遍的承认,直到近年不断发现新的西周中晚期标准器以后,方才有人对中晚期之间的年代界限发表不同意见。

陈梦家自称在研究铜器断代的时候,采取一种交互证成的方法,就是“先选取那些由铭辞而可决定年代的某些器”,再用这些器的铭辞及其相伴的花纹、形制作为判断其它器的年代标准。这实际仍是郭沫若创立的标准器断代法,但在实际运用中又有发展。陈梦家研究铜器断代问题的突出特点是,注重所考器物的多方面联系,力求使考察、分析做得比较全面。他曾指出,“铜器内部的联系(即铭文的形制、花纹的)在断代上是最要紧的”,并且强调“不可以单凭一方面的关联而下判断,应该联系一切方面的关系。”关于铭文内部的联系,他还列举同作器者,同时人、同父祖关系、同族名、同官名、同事、同地名、同时等项,进行具体的说明。从理论上讲,陈梦家所说研究方法是很对的。他的《断代》一书,正是本此方法进行研究,时常从不同方面列举可能收集到的关联资料,作为判断年代的根据。从同坑出土、同作器者的器物,到铭文内容、字形和书体的联系,以至器形和花纹的一致,列举得相当详尽。过去从来没有人象陈梦家这样,对西周铜器进行如此彻底的清理。当然,由于他对资料的掌握和理解仍有局限,在具体器物的断代上不免有未必允当之处,但他系统整理的功力非常可贵,为西周铜器的断代研究进一步开辟了道路。

《中国文字学》手稿

陈梦家判定的西周铜器所属王世,往往同其他几位著名学者的意见颇不一致。被他定为成康时期的铜器为数较多,这同郭沫若的看法大体相合,而与唐兰的意见则出入较大。特别是唐兰晚年写成的遗稿《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有明显的分歧,主要因为对于“王姜”是谁的后妃,“周公子明保”是否伯禽(或君陈),“伯懋父”是否康伯髦,以及“康宫”能否理解为康王宗庙等问题,彼此的看法完全不同。陈梦家基本赞同郭沫若的一些看法,把令簋、令方彝、明公簋、小臣宅簋,乍册睘卣和班簋等器定为成王时器,把安州六器和麦组四器等定为康王时器,而不象唐兰那样把它们定为昭王时器(班簋被定为穆王时器)。这些问题尚需进一步讨论,目前并未完全肯定,陈梦家本人对自己判定的铜器王世也曾有所调整,但他所定成康之器毕竟太多(成王51,成康12,康王28),而昭穆之器则嫌过少(昭王9,穆王3)。关于西周中期的铜器,特别是共王时期,陈梦家和郭,唐二家的意见几乎完全一致,懿孝时期也没有太大的差别。至于年代较晚的夷王和厉宣时期,陈梦家又有自己的看法,他把一般为厉王的克组、函皇父组和禹鼎、虢叔旅钟等器,一般定为宣王的毛公鼎、井人钟等器,都改订为夷王时器。于是,又形成共、懿、孝、夷四世之器较多(每一王世二三十器),而厉、宣和幽王时器甚少(共计十余器)的不尽合理的现象。无庸讳言,《断代》是陈梦家在十多年间陆续撰写的,既没有全部完稿,更没有通盘校订,某些断代失当之处是可以理解的。

陈梦家谈到铜器铭文的内部联系时说过,这种联系与组合,“不但可作为断代的标准,并从而使分散的铭文内容互相补充前后连串起来。经过这样的组织以后,金文材料才能成为史料。”例如,他所定的成王时器,就分成克商,伐东夷、伐东国、伐?楚,及白懋父、明保、燕召、毕公等组,结合历史文献的有关记载,分别说明周初金文所见重要史实和人物事迹。有的器铭考释,又列举西周金文中的周公、鲁侯、大保、应公等人物,南征楚荆、伐南淮夷等史事。他还将金文中的“大保”区分为生称、追称和族名,将商末周初的族名“亚?”和西周早中期的氏名“井”分出不同的写法,使问题探讨得更加深入。

陈梦家对西周金文所见典章制度十分注意,除《断代》的总论部分详细论述西周策命、赏赐制度的篇章外,器铭和考释中随处都有涉及。例如:根据令方彝等器铭探讨西周宫和庙的分别,根据小盂鼎讨论周初的门朝之制和献俘之礼,根据琱?生簋讨论侯伯朝见臣属之礼,等等。他又指出,辅师嫠簋中三命所赐命服服色的不同,说明《礼记·玉藻》的有关记载应有所本;一些西周中期和少数晚期金文中的“师”,“可证今所见《周礼》六官的隶属,乃战国晚期的编制,与西周制系统不尽符合”。这都颇有一些新意。他原准备在礼制方面写一章“周因于殷礼”,专门讨论殷周之间的因革关系,可惜未能着笔。

陈梦家在《断代》的总论部分,原拟用相当的篇幅集中讨论西周铜器的形制花纹,但仅写作了一些片断,再是在一些器铭的考释中偶有论及。即便如此,已经提出许多可贵的见解。关于形制,他曾论述的问题有:西周初期方鼎,素圆鼎和簋的演变,尊、卣同名的组合关系及其形制变化,昭穆时代的瓦纹簋,西周中期后半和夷厉时代的三种鼎,从器物组合上判明方彝必属酒器,以及甬钟的发展、盨的出现、般与盉的关系,等等。关于花纹,则讨论过成康时期的鸟纹,共懿时期的瓦纹,夷王前后的主要花纹等问题。陈梦家研究铜器的形制花纹,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为前人所不及。

此外,他还在具体考释器铭中许多地名的基础上,集中讨论了“西周金文中的都邑”和燕、虢等重要历史地理问题。又曾计划论述西周金文中的年历、土地制度、经济,以及铭文常语,但都未能实现。

关于东周铜器的研究,陈梦家在《中国铜器概述》和《中国青铜器的形制》二文中,曾特别强调铜器区域分组的重要性,将东周铜器地域分为五系:中土系、东土系、西土系、北土系、南土系。当时,他并未看到多少出土地明确的东周铜器实物,有相当的推想成分。解放后,他将喀左等地的周初燕器、唐山贾各庄的战国初期燕器与浑源李峪村的晋赵铜器,寿县蔡侯墓铜器与新郑铜器、寿县楚器,分别进行比较研究,基本看法有较大的改变。五十年代中期,陈梦家提出:“我们不可以过分强调地域性,而应从其所经历的发展过程中所保存的主要的共同来源,见其大同小异。”他又说:“我们今后对于铜器的研究,应该着重于断代的分析,注意到不同国别铜器在同一时期内的共同点,留心寻找不同时代不同地点的铜器的前后延续与彼此相仿的关系,这样才可以避免割裂了在历史上、邦族间本相延续与本相关连的文化面貌。”这些意见都颇有道理。对于东周铜器地域性和共同来源问题,需要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分析,他本人由于一直忙西周铜器和汉简方面的研究,未暇进行东周铜器的全面探讨。

《寿县蔡侯墓铜器》是陈梦家专论东周铜器的得意之作。他用较多的篇幅,结合各地东周墓的随葬陶器和《仪礼》等书的有关记载,考订一些铜器的器名和功用,指出“不同形类的器可有共同的功用”,而同名之器也可以有不同的功用。他又在考释器铭和讨论蔡之迁都的基础上,最早推想此墓所出铜器铭文中的“蔡侯Δ”即蔡昭侯申(当时从文字结构上所作论证尚不够充分,近年经其他学者根据新出资料进一步推证,已经成为定论)。该文还曾提出,“若更详细的研究其铭文、形制、花纹和组合关系,可以分别为先后年代所铸的”;并且主张,对于其他地方出土的同墓铜器群,“也同样地有重为分析的必要”。这对整个东周铜器的研究工作,很有指导意义。

陈梦家对汉代简牍的研究,也有重要的贡献。他所进行研究,包括武威、居延、酒泉和敦煌等地出土的汉简。

武威磨嘴子汉墓出土的504支竹木简,除11枚日忌杂简外,绝大多数是《仪礼》,共九篇,可以区分为三本。甲本是木简,字大简宽,存《士相见》、《服传》、《特牲》、《少牢》、《有司》、《燕礼》、《泰射》七篇。乙本也是木简,字小简窄,仅《服传》一篇,内容与甲本一致。丙本是竹简,仅《丧服》一篇。陈梦家根据九篇经文的校勘、甲本各篇之首的篇题名和篇次数,发现除甲、乙本《服传》和今本有很大的出入外,其它甲本六篇和今本大略相同,丙本《丧服》经、记同于今本;但是,它们的篇次既不同于两戴,又不同于《别录》和郑玄,因而只能是三家以外的另一种家法本子,最可能的只有庆氏本。他认为,这种本子所以有和今本相同处(特别是《服传》以外六篇),是由于它和今本同属于后氏一个师法,其所以相异(特别是《服传》),是由于它是两戴以外的庆氏之学。他又根据文词和字形,约略推定甲、乙本是属于西汉晚期的抄本,约当成帝前后,其所依据的原本则应在昭、宣之世,而丙本竹简早于甲、乙本木简。这样,就使我们在今天所见到的郑注本、贾疏本《仪礼》以外,认识到一种未经打乱师法家法、未经糅合今古文以前的《礼经》后氏本。而这正是一《汉书·艺文志》所说立于学官的本子,对经学史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汉代的简册制度,王国维、马衡等学者也曾根据实物作过探讨,但因当时的资料所限,未能弄清楚一些细节。陈梦家根据武威这批首尾完整的成篇经书木简,参考汉代或较早的文献资料,详细而具体地考定了汉代的简册制度,及其对后世书籍制度的影响。他先后讨论了汉简的制作材料,经典和其他简策的长度,简札的刮治、编联、缮写和削改,每支简容纳的字数,简册上的篇题、页数和尾题,全篇写成后的齐简和收卷,以及错简、标号、书体和字形等问题,使有关文献记载的不足和不确之处得到补正。

1930年“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内蒙古西部额济纳河流域发现的一万支木简,是汉代张掖郡居延、肩水两都尉所属边塞的屯戍文书,数量既多,内容也很丰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未能公布这些简的出土地点,因而过去所作研究,或者是排比其事类,与文献相比勘,或者是考订某些词、字和片断的历史事件,难以进一步深入。考古所在1959年出版的《居延汉简甲编》,曾发表当时掌握的1914支简所属五个出土地点,为研究工作提供有益的线索。后来,陈梦家花费相当艰若的劳动,根据瑞典出版的《内蒙古额济纳河流域考古报告》,对照考古所藏西北科学考察团旧档中找到的采集品标记册,终于查明居延汉简的全部出土地点,并且具体指导了居延汉简的重新整理,将其编纂成《居延汉简甲乙编》。该书释文即按出土地点编排。为了检查的便利,书末又附以出土地表和标号表。他还亲自为《甲乙编》撰写两个附录:《居延汉简的出土地与标号》,对三十个地点出土汉简的情况,以及486个标号的归属,作了详细的说明;《额济纳河流域障隧述要》,有选择地撮述《报告》的主要内容,使读者得以了解出土汉简的那些遗址的基本情况。这样,就为用考古学方法科学地研究居延汉简准备了良好的条件,使汉简研究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汉简缀述》

陈梦家在弄清楚居延汉简出土地点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遗址的具体情况,着重对各地出土简记录的边防线上组织结构关系进行研究,以期恢复张掖太守下居延、肩水两个都尉系统的布局及其结构,补充文献记载的不足,纠正过去研究的错误。他在《汉简考述》一文第二部分《邮程表与候官所在》中,根据各个遗址所出邮书记录简反映的隧与隧、部与部、候官与候官之间的交接和方向,以及一些遗址发现的函检、簿检,推定七个候官和两个都尉的排列次序及其相当位置。《汉简所见居延边塞与防御组织》一文,则将全部居延简中有关防御设置的记载系统排比,进一步考查张掖郡两都尉的结构及其所属、所关连的其它机构的分布位置,并且论及不同等级机构和官吏之间的隶属关系。为了更明确地认识这些边塞遗址在汉代历史上的意义,陈梦家还以《史记》和《汉书》的记载为主,参以必要的汉简和其它文献资料,对汉武帝设置河西四郡和居延至玉门边塞的具体年代,居延的地理沿革,玉门关和玉门县的所在,西汉时期在全国各地建立都尉的情况,分别进行必要的考述。

陈梦家不仅注意汉简的出土地点和这些遗址在汉代地理上的位置,而且用心进行汉简的年历研究。他利用居延、敦煌、酒泉和罗布淖尔四地的汉简,两汉金石和其他铭刻资料,《汉书》、《后汉书》的有关记载,以及后人用四分法推定的汉代朔闰,进行详细的年历排比,明确了几个地方所出汉简的年代。其中,居延简的大部分属武帝末到建武初,即以西汉时期为主,也有少数东汉初期简,东汉晚期则为数甚少。这说明,汉武帝时开始修筑的张掖障塞,到东汉晚期仍继续存在,至少仍部分地使用。

由于陈梦家注意按不同地区,不同年代进行汉简的专题研究,因而能够取得比较深入的成果。例如,他在《汉简考述》中指出,居延附近瓦因托尼出土的“通泽第二亭“月食簿,有当地在始元二年确曾试行代田法的记载;而与之相距大约200公里的大湾,所出“騂马田官”的牛籍和田卒簿籍,虽有屯田的记录,却未发现代田法的反映,因而怀疑两个地区的制度不尽相同。又如《汉简所见奉例》一文,将两汉时代奉例的变化分为四个时期,认为“武帝末至西汉末以钱为奉,间代以布帛,其间秩名减除、官职秩级有升降,三百石以下两度益奉什五”;并且指出“《汉书·百官公卿表》所代表的,往往是班固当时理解的西汉之制,不尽符合不同年代稍稍改易的地方。”与奉例问题直接关联的大小石和大小斛问题,也有专文进行探讨。

此外,陈梦家在《西汉施行诏书目录》中,还曾根据居延所出诏书简的地点、年历、尺度、木理和书体,试作簿册复原的研究。《汉简所见太守、都尉二府属吏》一文,比较详细地讨论了西汉晚期和东汉初期的边郡官制,对史书记载有较多的补正。《汉代烽燧制度》一文,根据汉简的有关记载,遗址的考察记录,以及汉代和后世的文献资料,论述烽燧制度的各种问题,对前人的一些说法也有修正和补充。

为了研究汉简中“邮程”、“奉例”和“烽燧”制度等方面问题的需要,陈梦家从1963年6、7月对汉斛、汉尺进行考述开始,广泛收集历代度量衡方面的考古资料,系统地进行整理研究。他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有:先秦以至明清的尺度,东周时期的记容、记重铜器,楚天平砝码,齐陈陶量,秦汉的权、量,隋以后的银铤和权衡,以及历代的里制和亩制,等等。但是,大都未能将文稿写定,有些仅成资料长编,正式发表的只有《战国度量衡略说》和《里制与亩制》二文。通过多方面的系统研究,陈梦家得出的结论是:“二千年以来,我国度量衡制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较大时期:(一)先秦时期的实际情况是不太清楚的。(二)秦、汉到隋唐以前约九百年是比较统一而稳定的时期。(三)隋、唐至明、清约一千二百年是变动较大的时期。

关于汉简以外的其他文书资料,陈梦家曾论证1942年长沙子弹库出土的楚帛书,也取得显著的成绩。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对这件难得的战国中期文书资料作过专门研究,大都侧重具体文字和图象的考释,并未论定整个内容的性质,仅泛泛地提到作用在于“镇压邪魅”、“辟除不祥”。陈梦家的遗稿《战国楚帛书考》,将楚帛书的内容与公元前400年间的“月令”比较,认为帛书的性质与《管子·幼官》、《周书·月令》、《王居明堂礼》、《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时则》、《礼记·月令》、《洪范五行传下》等书相近,因而推断帛书应属战国中期的楚国月令。这是第一次全面论证楚帛书的性质,虽然并未成为定论,取得重要的进展则无疑义。

与殷周历史和殷周金文密切相关的年代学研究,也是陈梦家用力颇多的一项工作,四十年代前期写有《西周年代考》和《六国纪年表》及其《考证》,五十年代又曾发表《商殷与夏周的年代问题》一文(后删节为《殷虚卜辞综述》第六章)。陈梦家治年代学的主要特点是信从《竹书纪年》,先据《纪年》所载西周、商殷和夏代的积年确定它们的绝代年代,再据甲骨、金文,《纪年》和典籍资料分配诸王年数,基本方法比较可取。因为《纪年》本是西晋时期出自魏国古冢的简册,是地下发现的真正战国典籍,将其作为考订先秦年代的重要依据,自应比《三统历》可靠得多。为了更好地利用《竹书纪年》的资料,陈梦家在进行一番辑佚工作的同时,作有《汲冢竹书考》,详细考证“汲冢竹书”的出土年代和出土地址,竹书的形制和整理经过,以及所出书的类别等项。所论与朱希祖遗稿《汲冢书考》,详略既有不同,看法也有出入。

陈梦家利用金文资料考订西周年代,主要是由器铭所记年数或由有关的铜器组,证明某王在位的最少年数,但因王世确切无疑又有纪年的标准器为数极少,西周诸王年代大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其实,他本人的意见也在变化,例如《西周年代考》的初版和重印本,曾将金文中的“伯龢父”、“师龢父”、“龢父”定为共伯和,推断有关诸器属于共和时期;1956年11月准备再版该书时,又在附记稿中指出原定共和之器“都有问题”,将书中的有关段落全部删去。

至于取《竹书纪年》佚文重谱《六国纪年表》,陈梦家的指导思想是《史记·六国年表》“横行的记世记年容或有错误,而直行的记事有时可以不错”。这是由于他考虑到“表皆横行而简皆直立”,所以直行不致出现错简问题。因此,他在所谱的表中,第一行周王之年悉依《六国年表》,而用《纪年》定诸侯相当之年,然后藉有限的金文资料考验其是否正确。例如,驫羌钟证实三晋伐齐入长城确在周威烈王二十二年,易县等地出土兵器证实燕在子之乱后确如《纪年》所记有燕王职一代,陈侯午敦表明田齐桓公至少在位十四年,而越王世系更可从《纪年》和金文资料得到补充。当然,陈梦家重谱的《六国纪年表》只是初步的成果。他在《六国纪年》一书的后记中即已指出,要考验《六国纪年表》的是否正确,“应利用此年表作骨干来编造战国的编年史。就是利用《史记》和《史记》以前的先秦记载,分隶于每年之下,看看是否合式”。他还说,自己有志于此虽有十多年之久,却始终未暇及此,“希望有同好续成之。”后来,有几位学者也曾编排过战国年表,对个别诸侯年代的看法和陈梦家有所不同。

陈梦家为治西周年代和西周金文,对《尚书》这部头等重要的经书作过专门研究。他的想法是,从明清以来学者对于《尚书》一书的诸多论述中,整理出几个比较简明的答案,使后来的学者不必再从古籍中费力耙梳。所著《尚书通论》(1957年)的第一部“通论”部分,首先从先秦引《书》中清理出汉代《尚书》本子的形成,其次讨论汉世流传的本子和南宋以来分辩今古文真伪的经过。第二部“专论”部分,推测古文《尚书》的作者可能是东晋的孔安国(清代学者有持此看法者,但未详细论证),断定《尧典》应为秦官本《尚书》,又结合西周金文中的策命制度,讨论“王若曰”问题。第三部“讲义”部分,选择《甘誓》、《汤誓》、《盘庚上》和《大诰》四篇,根据旧本和金文加以考释,并推定各篇的写作年代,认为除《大诰》“应为西周之作无疑”外,其他三篇都是战国时期的拟作。这是关于《尚书》的一本较好的入门书,既浅近易懂,又有不少创见。1963年准备再版该书时,陈梦家除对原来的三个部分有所修订外,另作《尚书补述》附后,比较着重的重论了孔传本、书序、体例和逸篇、逸文的几个问题(《尚书通论》的增订本,当时已由中华书局付排,迟至1985年出版)。他还特别提出,“二十九篇今文《尚书》,其成篇年代颇有早晚之不同,如何逐篇加以断代,实为最重要的一件工作。”但因精力所艰,未能抽暇进行。

《尚书通论》

陈梦家无论研究甲骨文,殷周铜器,还是研究汉代简牍或其他问题,都融会贯通、自成体系,取得较多的学术成果。这同他勤奋的治学精神,妥善的治学方法,是分不开的。

陈梦家对年轻同志经常说,从事学术研究不能是八小时工作制,应该是二十四小时除去吃饭、睡觉全部用于工作。他本人正是如此,精力非常旺盛,白天按时上下班,晚上工作到午夜,名符其实的废寝忘食、孜孜不倦,数十年如一日。从一些文稿末尾注明的写作时间得知,他在节假日也不间断自己的学术研究活动,例如《西周铜器断代》一书中的《虢国考》、《赏赐篇》和舀鼎、毛公鼎、不△簋等器铭考释,便是在春节或元旦期间写成的。

陈梦家对郭沫若和其他前辈学者都很尊敬,善于汲取诸家之长以为己用。他在研讨每个重要问题的时候,都注意彻底弄清楚已有研究成果,力求在前人的基础上前进和提高,常能取得后来居上的效果。陈梦家十分重视学术界对自己著作的批评,把各种意见随时录之眉端,以便择善而从,作修订的参考。他对别人的劳动所得绝不掠美,无论是前代或当代学者的独到见解,还是后辈学生代为查明一条引文的出处,都交代得明明白白。至于自己的文稿却常主动借给人参阅,并且允许详细引述。他说,做学问不是一个人能够包下来的,大家动手才能把楼盖起来,因而乐于帮助虚心求教的年轻人进步。

陈梦家虽然没有受过田野考古的专门训练,他却深知田野考古的重要意义。早在1937年,他随同闻一多等人前往安阳,参观过殷虚第十五次发掘。四十年代去美国讲学和访问,较多地领略现代考古学的资料整理方法。解放初期,他曾参加文化部文物局组织的雁北文物勘查团,前往大同云冈、浑源李峪村和阳高等地进行考古调查。到考古所以后,他多次考古发掘工地参观,对考古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更加熟悉。因此,陈梦家能够按照考古学的要求发扬金石学的传统,尽可能科学地整理大量非发掘出土的资料,在某些方面达到超越前人的水平。

陈梦家善于详细地占有资料,也是他治学的突出特点。在老一辈研究殷周铜器的专家学者中,他是亲手摩挲实物最多的一位。1956年秋着手将所获流散海外的铜器照片分集汇编时,他曾写道:“所录彝器约在二千器以上,较之1933年梅原末治在欧美搜集印行的《支那古铜精华》彝器三册所录的二百五十器,数逾十倍。”如果加上他在国内各地博物馆所见铜器,直接接触实物的总数不下四千器。五十年代初期,陈梦家调到考古所以后不久,领导上曾责成他筹划甲骨文和金文集成的编纂工作,精心收集了大批资料,其中包括四万多片甲骨文拓本和上万张金文拓本,很多都是一般学者难以见到的。所以他的几部专著,资料基础相当雄厚,内容写得比较丰富。后来,由历史所负责编纂《甲骨文合集》,考古所提供了自己收集的全部拓本。《殷周金文集成》则拖延较久方才上马。”

陈梦家要求自己的学术研究,逐步扩而之大,再大而化之,进而恢复一部信史。他三十多年撰写的大量论著,几乎没有一篇即兴之作,而是胸怀总的奋斗目标,以极大的魄力,有计划地进行多方面探讨,由此及彼,逐步深入。为了总的目标,需要触及什么领域,就彻底清理什么领域的已有资料和研究成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搞的都是全面性的综合研究,从来不在枝节问题上钻牛角尖。

1963年4月上旬,考古所决定着手进行《殷周金文集成》编纂工作的时候,夏鼐所长曾委派陈梦家主持其事。当时他极为兴奋,立即挥笔草拟了编篡计划,并指导青年同志从本所藏拓的对重入手进行具体的资料准备。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这项工作刚刚开始竟停顿了十年。现在,编纂《金文集成》的工作已经恢复五六个年头,并且开始交付出版,有关人员更加怀念当年积极筹划和指导这项工作的良师。我们要以加倍努力取得的成果,表示对梦家先生的敬意。

    责任编辑:臧继贤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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