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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河北蓝”,河北将组织二季度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省份,河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备受关注。4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随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结束,河北省将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二季度大气环境强化执法专项行动,努力让“河北蓝”成为常态。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河北省统筹省、市、县(区)三级环境执法力量,采取交叉执法与巡回执法相结合、现场排查与无人机飞检相结合、远程执法监测与手工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排污企业检查企业63080家,发现并交办各类环境问题17962个。
专项行动期间,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曝光了五批149起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其中包括唐山市丰南区瑞丰钢铁(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停限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烧结机未达到限产50%的规定要求,违规进行物料运输;迁安市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钢铁企业,唐山市丰南区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凯恒钢铁有限公司等4家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制定不规范,未按要求制定料场扬尘防治、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在减排实效上打了折扣。”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说,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河北省按照现场移交、电子督办、文件督办等三重移交督办制度,建立了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
截至4月1日,已完成上述问题整改12629个,整改完成率70.31%。
前述负责人表示,河北省五轮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针对性强、专业水平高、检查力度大,执法方式、执法规模、执法效果均实现历史性突破。聚焦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并对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等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
此外,在专项行动期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还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扬尘污染治理、燃煤电厂等3个专项核查行动,共检查燃煤电厂42家,经对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审核,发现涉嫌煤质超标企业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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