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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一网民发布侮辱木里救火牺牲英雄言论,被行拘十日
甘肃陇南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陇南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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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火灾中牺牲的烈士是我们的民族英雄,英雄的事迹不容诋毁。
2019年4月6日10时许,武都区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巡查中发现,一微信昵称“大**”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表有关四川凉山火灾中牺牲消防烈士的不良言论,该朋友圈截图在我市网民中大面积传播,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发现该情况后,网安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将该情况汇报局主要领导,并组织精干警力,迅速开展查处工作。
经查证,不良言论发布者为杜某,武都区人,在北京某建筑工地务工。经依法传唤,4月8日9时,杜某从北京乘坐飞机赶回武都,来网安大队积极接受询问,主动配合民警调查。经询问,杜某对其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关四川凉山火灾中牺牲消防员不良言论的寻衅滋事行为供认不讳。杜某称自己非常后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十多分钟后就主动删除该动态,并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表道歉信,向烈士的家属及社会群众表达了真诚的歉意。
杜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因其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消除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武都区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谣言等都属于非法行为,对于公然侮辱、诋毁、丑化英烈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原题为《英勇壮举 岂容诋毁——陇南市武都区一网民发布侮辱木里救火牺牲英雄言论被行拘》)
责任编辑:陈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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