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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回应关联交易再遭问询:关联方是否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澎湃新闻记者 贺梨萍
2019-04-08 20:0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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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下称“《问询函》”),就国内基因测序上市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大基因”,300676)前一日回应的关联交易部分要求补充说明问题。

4月4日晚间,华大基因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2号,下称“《决定书》”)。就《决定书》引发的公司虚增利润、关联交易等质疑,华大基因在4月7日傍晚发布《关于网络传闻的说明公告》,称不存在上述现象。

华大基因4月7日回应表示,2017年华大基因与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多个采购合同。公司与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合同编号13100-600086号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28亿元;同时公司与华大智造还签订了合同编号13100-600121号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64亿元。公司向华大智造支付的1.59亿款项,包含公司600086号合同金额0.84亿元以及公司600121号合同金额0.75亿元。

华大基因还强调,前述合同,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针对上述情形,公司今后将加强关联交易的相关流程。

针对这部分回应,《问询函》要求补充说明以下问题:

1、关联方员工参与华大基因研发、审批和项目跟进工作的原因和合理性,研发成果的归属情况及在华大基因中发挥的作用、是否属于核心技术,华大基因研发体系是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依赖。

2、合同编号13100-600086号和13100-600121号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包括不限于支付金额、时间安排等,向华大智造支付1.59亿款项的支付时间,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据前述《决定书》,华大基因还存在订单型收入确认依赖的系统存在漏洞,相关收入核算不规范使得公司2017年多计收入1327.94万元、净利润1244.94万元等行为。华大基因将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责任编辑:李跃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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