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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制”4月1日起施行,去现场看学校如何落实
新华社北京4月1日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你同桌今天没来吗?那我坐你旁边吧。”“陪餐制”施行的第一天,在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一年级3班教室里,该校副校长闵燕端着一份学生餐来到座位上,与孩子们同进午餐。
为落实规定要求,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结合上海市教委和徐汇区教育局的相关指导意见,确立了校领导、班主任、食堂管理员三级陪餐制度,即校领导全校轮流陪餐、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班内轮流陪餐、食堂管理员开饭前试吃学生餐的规定。
与此同时,从4月1日起,该校陪餐校长和教师还利用就餐间隙,将学生们反馈的用餐建议记入记录表。学校所在的徐汇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全区要求的中小学建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台账已有8本,除了陪餐台账之外,还包括仓储、运送货、例行检查等台账。
“本来吃的饭菜就和孩子们一样,陪餐也只是换个地方吃饭而已,还能增进和孩子们的沟通。”一年级3班班主任刘鑫说。当天班里轮到她陪餐,饭前她戴上口罩,给包括闵燕在内班里所有用餐人打汤。
在江苏南京,南师附中仙林学校校长朱永刚告诉记者,作为一所创办不久的新校,该校从2016年9月首批学生入学起,就坚持行政及教职工全员全程与孩子共同就餐。从2017年9月开始,该校还组织学生家长加入义工轮值,对学校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市中小学已普遍实施“家长义工制”,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邀请家长志愿者走进食堂后厨全面参与验货、加工、分餐等环节,南京市教育局还在推广食堂信息化系统,将食堂管理情况和孩子用餐情况上网公示。“孩子们今天吃多少,多少钱,一目了然。”
在位于大别山腹地的安徽省金寨县,中午11点刚过,花石中心小学食堂就飘出了阵阵饭香。“今天中午的菜单是千张烧肉、韭菜炒鸡蛋、玉米炒火腿肠和西红杮蛋汤。”正在陪餐的该校校长汪文质坦言:“因为学校食堂面积不大,所以一至三年级学生10点40开始用餐,四至六年级学生11点10分开始用餐。”
据他介绍,花石中心小学服务五个行政村、1.3万人口,现有27名教师、361名学生,学生每天中午全部在学校就餐。“过去虽然我们教职工也都是和同学们在一个锅里吃饭,但没有形成固定制度,这次的规定是我们推进规范化管理的一个契机。”汪文质说。
金寨县教育局副局长吕斌表示,为严格落实规定内容,从4月1日起,全县各中小学校每天的陪餐校长和教师名单,必须上报县教育局汇总存档;而在此之前,教育部门已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300多所学校食堂、村级标准化食堂和教学点伙房进行了摸底检查。
“金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近4万人,是国家首批营养餐试点县。目前,采取的是小学‘4+1’、初中‘4+2’模式,即国家补贴4元,小学生自己承担1元、初中生承担2元。因为营养餐是由国家专项经费保障,所以我们要求陪餐校长老师的餐费要自行承担。”吕斌强调说。
他表示,由于金寨县地处大别山区,存在大量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因此家长陪餐制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进行探索。“目前,我们每周都会向家长委员会公布带量带价的食谱,通过微信征求家长们的意见,保证每天不重样。”吕斌说。
(原题为《“陪餐制”今起施行 去现场看学校如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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