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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为何由地方监委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2日消息,3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原总经理吴宏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廊坊市监委监察调查。
3月1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总经理曲广学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陕西省监委监察调查。
2月1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胡永庆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监委监察调查。
2月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何瑞林接受武汉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这4起审查调查案件,涉及央企纪检监察组、省监委、市监委。我们以其中的何瑞林案为例,一起来看看国家监委、湖北省监委、武汉市监委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是如何按照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的?“指定管辖”又是怎么回事?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为什么由武汉市监委监察调查?
时间退回到2018年6月,湖北省监委收到国家监委发来的《关于指定管辖有关问题线索的函》,要求办理何瑞林有关问题线索。2018年7月,湖北省监委经研究,将该线索指定武汉市监委办理,并将该情况报告国家监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监察机关有权依法对何瑞林进行监察调查。2018年3月20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把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纳入统一监督的范围,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何瑞林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根据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何瑞林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有权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各级监察机关办理监察事项的职权分工十分明确。监察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监察机关对监察事项的一般管辖原则。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监察委员会实行的是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监察委员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监察对象依法进行监察。“按照管理权限”指的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比如,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中管干部所涉监察事项,省级监委管辖本省省管干部所涉监察事项等。
“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案件管辖。对于何瑞林这种工作地点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湖北省监委并不当然具有对何瑞林所涉监察事项的管辖权。”湖北省纪委监委案管室一位负责同志介绍说。
到这里,需要解释什么是“指定管辖”。监察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这一规定确立了一项重要的变通管辖制度,即“指定管辖”。规定指定管辖的目的是对监察事项的一般管辖原则作出补充,实事求是、高效便捷地办理监察事项。
根据指定管辖原则,作为上级机关,国家监委可以指定湖北省监委管辖。同理,湖北省监委可以将自己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武汉市监委管辖。
在何瑞林案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哪些工作呢?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对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作出决策部署。《意见》提出,“对设立党组的中管企业,将纪检组更名为纪检监察组,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监委赋予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察权,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代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职能,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地点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企业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认为由地方监委调查更为适宜的,应当及时与监察对象工作所在地监委协商决定。因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有对何瑞林予以党纪立案及处分权限,并可以同湖北省监委协商决定对何瑞林进行立案调查。
但是,国家监委指定湖北省监委管辖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尚未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还不具有监察权。并且,何瑞林原工作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当地。由此可见,国家监委当时将何瑞林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线索交由原工作地点的湖北省监察机关调查则更为适宜。
“何瑞林作为央企管理干部,按照一般管辖原则应当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管辖,但考虑到其工作单位在地方,主要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发生在湖北省,国家监委指定由湖北省监委管辖更便于案件调查工作开展,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一位工作人员说。
“根据国家监委相关规定,对于交由省级监委调查的监察事项,省级监委可以自行调查,也可以指定给下级监委调查。考虑到何瑞林原工作地点主要在武汉市,地方监委能够通过采取留置等调查措施使监察事项得到高效办理,有利于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的调查工作,因此湖北省监委将该监察事项指定给武汉市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同志解释说。
对于该起指定管辖案件,湖北省监委定期将该案的办理进展情况报告国家监委,并要求武汉市监委在办理中加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的沟通汇报,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适时提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对何瑞林给予党纪立案,确保该案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前,完成相关党纪政务处分。
“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将承接好赋予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新体制下中管企业与地方纪委监委协同开展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的相关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推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
(原题为《中央企业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为何由地方监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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