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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明天起实施:确保减税简明易行好操作
即将自4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包括“开好票”“报好税”“算好账”“服务好”“完善好”等攻坚战。其中,“开好票”是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的重要前提,纳税人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已于3月28日全面完成。
林枫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公布此次改革的总体安排后,税务部门抓紧开展了各项改革实施准备工作。据悉,税务总局3月5日即下发通知,从汇聚改革合力、做实改革举措、确保改革成效等3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部署各地税务机关迅速做好改革准备。
税务总局制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任务清单,从政策制定、系统升级、效应分析、宣传辅导、纳税服务、督导检查等方面,梳理出10方面50项改革任务,并据此倒排工期,对表推进。
3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后,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发了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文件,并配套制发5份征管文件和工作通知,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稳定积极的改革预期。
今年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出台了多项新举措。林枫表示,考虑到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加计抵减、增量留抵退税均为新举措,为确保这些全新的政策落地生根、切实生效,税务部门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比如,为进一步释放减税红利,此次改革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暂允许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抵扣凭证。林枫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遵循便利纳税人操作、便于税收监管的原则,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尽快将旅客运输票证信息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进旅客运输服务票证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
行业性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在我国增值税制度层面是一种创新,其核心目标就是为确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16%、10%两档税率均下调、取得进项税减少的情况下,税负只减不增。为确保纳税人准确适用、方便使用这项全新的优惠政策,征管操作层面,税务部门采取了由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的方式。
在总结部分行业期末留抵退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对所有行业试行增量留抵退税制度。“可以说,在完善增值税制度层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强我国税制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林枫说,目前,税务总局正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留抵退税操作规程,以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为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留抵税额应退尽退、应享尽享,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原标题:深化增值税改革启动:确保减税简明易行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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