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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严打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
3月28日,针对生态环境部在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监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为进一步做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同时,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此外,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和土法炼铅等活动。
邱启文介绍,据有关方面统计,2017年我国铅蓄电池产量约380万吨,超过全球总产量的40%。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把废铅蓄电池污染治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通过推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和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等内容和要求。
二是全面部署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行为。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刚才介绍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和土法炼铅等活动。
废铅蓄电池非法再生工艺简单,流动性强,极易死灰复燃。含铅酸液处理难度大、成本高,造成少数企业非法拆解倾倒酸液,造成环境污染。
下一步,我部将重点组织落实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铅蓄电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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