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北京:直接为民服务的各级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不迁入城市副中心

微信公号“北京日报”
2019-03-27 10:32
中国政库 >
字号

北京市党政机关陆续

迁入北京城市副中心,

机关单位搬得远了,

企业市民找政府办事

会不会受到影响?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强表示,市委市政府在机构搬迁中早有考虑,所有直接为企业市民提供服务的各级各类政务大厅、办事窗口都不迁入城市副中心。不仅不搬迁,还在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刘强表示,北京市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目的就是提升“四个服务”水平,打造面向企业市民的总前台主窗口,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正推进“一门、一窗、一网、一号、一端”一体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口对外”、审批事项“一窗办理”、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创新创业“一网通办”。

2019年1月2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开通综合窗口。北京市各级各类政务大厅、办事窗口都不迁入城市副中心。  视觉中国 图

北京市正在推进“小小窗口、满满服务”专项行动,以“贴心服务”为核心,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分批推出“暖、快、优”服务具体举措,持续释放政务服务改革红利。

比如2月下旬开通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天天讲”服务,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策天天讲”专区,通过单一问题一对一讲、复杂问题组团讲、共性问题预约讲的形式向办事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答。

在首都之窗开设专栏,通过微视频讲解优化营商环境“9+N”政策2.0版,第一批已经有38位宣讲人录制的50个2-3分钟微视频上线。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施综合窗口

市级服务事项90%已集中进驻

为解决企业市民进“一门”后还得“找部门”的问题,2019年,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施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综合受理,实现从“按部门设窗”到“一窗受理”的转变,实现群众从“找部门”到“找政府”的转变。

各审批部门将加大对进驻事项的授权力度,提升“一站式办理”比例,集中提供事项咨询、收件、受理、审批、办结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材料复用,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设立总咨询台,提供咨询、引导和帮办、代办服务。

全市继续推进市、区、街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市级事项基本实现“一门”办理,90%已集中进驻,区级事项70%已集中进驻,16个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331个街乡镇设立了政务大厅。

2019年,各级80%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一门办理”,推进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一批事项“全城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公布“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推动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推进事项清单主题化,编制50个“办好一件事”主题事项;推进全程闭环审批、一窗办结,推出“一表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主题服务产品,探索实行容缺受理机制。

第四批取消49项证明

水电气热等领域证明清理正在研究

近日,北京市提出了第四批取消49项证明目录,其中包括28项国务院部门文件取消证明的落实措施,这28项中有24项是由北京提出并提交国务院研究确定的。第四批证明取消后,北京市市级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累计取消证明253项,精简比例达81%。

北京市此前分三批清理取消了204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减证便民”取得显著成效。此次取消的21项证明,涉及企业设立、进京落户、生活补助、生育服务等7个方面,包括独生子女父母申请有关奖励和援助项目时所需提交的档案储存单位。夫妻在申请第三个或三个以上子女时提交的证明等。

对于取消的证明,北京市明确了证明取消后的5种办理方式:22项改为通过系统内部信息或数据核查方式办理;9项改为“承诺+监管”方式办理;10项改为通过提交证件凭证办理;5项改为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检办理;3项直接取消,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办理。

北京市还将进一步扩大清理范围,清理涉及水电气热、涉法涉诉等领域的证明事项。

(原标题为《服务市民!北京市各级政务大厅不迁城市副中心》)

    责任编辑:钟煜豪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