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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在宁波召开推进会,将移动微法院试点扩大至12省区市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宁波市召开中国移动微法院试点推进会,并开通移动微法院全国总入口。同时宣布将移动微法院的试点范围从浙江省扩大至北京、上海、广东、广西等12个省(区、市)辖区法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2日从推进会获悉,移动微法院是人民法院基于微信小程序,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实时音视频交互等先进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民商事一、二审案件从立案、缴费、证据交换、诉讼事项申请、笔录确认、诉前调解、移动庭审、电子送达、沟通交流,到执行立案、终本约谈、线索举报、外勤采集等全流程在线流转,提供诉讼服务网上办理。该平台随遇接入、即时服务,为案件当事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等提供了便利。除了刑事案件,占法院收案量90%以上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均适用“移动微法院”。
澎湃新闻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10月,移动微法院在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率先试点。2018年1月,最高院安排宁波中院开展“移动电子诉讼”试点,移动微法院同期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开。2018年4月,最高院信息中心牵头成立全国联合项目组,对移动微法院进行集中研发。历时四个月,移动微法院4.0版完成并在宁波两级法院上线运行。2018年9月10日,浙江高院召开全省试点推广应用部署会,正式向全省法院推广使用。
据浙江高院统计,截至目前,浙江移动微法院访问量已超过2855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超过15万人次,办理案件64万件,送达41万件次,占同期收案总数的32.87%。由此,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减少1.64天,执行案件平均执行用时减少2.28天。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在智慧法院建设上,人民法院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
澎湃新闻从推进会上了解到,最高院于3月19日制定《关于在部分法院推进“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最高院决定将移动微法院试点从浙江省扩大至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福建、河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和青海12个省(区、市)辖区内法院。各试点法院要重视系统和数据安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配套保密措施,确保平台系统和司法数据安全。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尚未纳入试点的地区,暂不开展与移动为法院相同或类似的平台研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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