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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评“曹园”违建事件:关门抗法现象理当受到严惩
近日,黑龙江牡丹江市军马场的国有林里,一座取名“曹园”的私人违法占地建筑群,气势宏伟,规模惊人。近十年间,牡丹江市国土部门曾3次作出拆除并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都形同虚设。目前,“曹园”的主人曹波及项目经理已被刑事拘留。但有一个小插曲却令人瞩目,20日上午,牡丹江市副市长带队,森林公安、国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到“曹园”现场调查,在门外被堵半个多小时。经过多方沟通,多家媒体和联合调查组才得以进入(3月21日,澎湃新闻)。
毁林挖山,大肆占地的“曹园”,可能就此灰飞烟灭,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惩戒。但执法检查遭遇“关门抗法”的尴尬,则应引起重视。相关部门理当完善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这种严重侵犯执法严肃性和法律尊严的消极对抗。
执法机关依法进入违法现场进行勘验、勘查、查封、控制涉案人员是固定证据,打击违法行为的重要措施。但现实中,执法活动往往不是想象中的那样进展顺利,而是可能遭遇各种突发状况。关门、堵门抗法这种软抵抗现象时有发生,最典型的如2014年上海“福喜事件”,监管部门在事件曝光后赶往工厂,却遭遇工厂保安长时间阻拦,进不了大门。
虽然软抵抗、软暴力、不配合等“消极抗法”现象的危害性没有暴力、威胁等公然抗法的危害性较大,但其危害性也不能忽视。尤其是,只有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入现场,方能有效固定证据,尽最大限度还原违法行为的真实面目。消极对抗虽然不像围攻、殴打、谩骂那样给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紧迫、现实的威胁,却可以达到销毁证据、转移涉案物品和人员,删除电子数据的后果。“关门抗法”持续的时间越长,对现场和证据的毁灭就越彻底,进而让执法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无功而返。毫不夸张地说,很短时间的对抗,就能让关键证据灭失,让违法行为人逃脱制裁。
可以说,如果对此类现象放任不管,将难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打击效果,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试想,要是老老实实地配合执法检查,违法证据将会被全部收集,可能面临更重的处罚。而选择关门抗法的话,却可能销毁证据,减轻甚至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这相当于关门抗法可获取更大的利益,那么,如果不对此类现象严肃对待,严厉追责,就会“鼓励”更多的违法人员选择消极对抗,进一步恶化执法环境。
“曹园”的违法行为人终将受到制裁,但如果有效杜绝关门抗法现象则是值得重视的议题。要知道,执法行为必须受到尊重和配合是建设法治社会、打击违法的应有之义。有关部门理当科学研判、补足短板,有效处置应对和惩戒关门抗法现象。如不妨将这种软暴力视为妨碍公务予以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并可赋予现场执法人员裁量权,授权其可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强制进入现场的权力,进而让“关门抗法”者得不偿失,打消其消极抗法的耍赖思维。
(原题为《法制网评:关门抗法现象理当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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