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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外就医遭拒”的八旬老太被解除社区矫正,身体正恢复

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2019-03-21 13: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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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中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淑贤女儿关桂侠处获悉,李淑贤已收到《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及《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书证显示李淑贤在社区矫正期间遵纪守法,提高了守法意识,思想得到了改造,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李淑贤收到《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受访者提供

关桂侠称,3月21日上午11点多,承德高新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将李淑贤的《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送到家中。

“妈妈终于完全自由了,她很激动,说能活着等到这一天不容易,还要坚持好好活着等姐姐回来一家团聚”,关桂侠称,在母亲假释的这段日子里,真正有了家的感觉,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据悉,李淑贤现在身体还在恢复中。

李淑贤现在身体还在恢复中 受访者提供

李淑贤出生于1934年,因举报他人非法毁林等事多次去北京上访,2016年被判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半,关押于河北省女子监狱,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其中被指定监视居住114天,折抵刑期57天)。

关桂侠曾在接受采访时称,服刑期间,李淑贤两次腰椎骨折,每日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关桂侠曾两度向河北省女子监狱申请将母亲李淑贤保外就医,遭到拒绝。有媒体报道“八旬高龄的李淑贤申请保外就医被拒”后引起广泛关注。

1月25日中午,李淑贤被获准假释出狱实行非监禁刑罚,进行社区矫正,由河北省女子监狱送往家中。下午1时50分,关桂侠已经接到母亲。

河北省石家庄中院于2019年1月24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李淑贤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其现实改造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其服刑期限已达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其原居住地址区矫正组织已表示接受其矫正,对其监督管理,符合法定假释条件”。

3月21日,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司法局出具的《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显示,社区矫正人员李淑贤因寻衅滋事罪被滦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9年1月24日被石家庄中院判处假释57天。假释期间,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3月2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另一份《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显示,李淑贤在社区矫正期间遵纪守法,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安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守法意识,思想得到了改造。现矫正期满,同意解除社区矫正,进入安置帮教。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周喜丰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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