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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失的身份证“奇幻漂流”:大学教师两年四次“被当老板”
谈及身份信息在全国“裸奔”,曹波(化名)显得气愤又无奈。
两年过去,虽及时挂失补办身份证,但还是被人拿着失效的身份证到处注册公司。
近日,上海高校教师曹波向澎湃质量报告(https://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丢失身份证及时挂失补办后,两年多时间内仍“成为”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家公司监事,以及一个体工商户“老板”。期间,虽向市场部门多次反映,但一直无法解决。
曹波调档查询发现,公司注册登记时的签名并非其所写,系伪造签名,身份证复印件为丢失的身份证。
苏州和西安两地多位负责企业登记注册的市场部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企业登记注册分为网签和线下签两种,前者在2017年已实行“实名认证”,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被当老板”的现象出现。但是线下签,代理人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市场部门只是进行形式审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发挥监管合力,建立一张全国的投诉网,专门解决公民身份信息被滥用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尽快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健全公司撤销登记制度。
丢失身份证挂失补办后,名下出现四家公司
两年多前的意外丢失身份证,让曹波开始陷入持续担忧中。
曹波反映,2017年,他发现有人以其名义注册成立“苏州景佳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蹊跷的是,此前的2016年10月15日,他刚刚丢失身份证,但当月27日已紧急挂失,后及时补办。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登记机关为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曹波为法定代表人,持股100%。
从时间来看,在曹波挂失身份证一个多月后,有人拿着他已丢失的身份证注册登记了这家公司。
曹波说,发现“被当老板”后,他立即到吴中区市场局调档查询。发现该公司登记资料上显示的他的所有签名均系伪造。此外,该公司章程第15条还要求法定代表人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缴足100万元注册资本金,公司还以他的名义租用办公场所,该场所租用1年,每月须支付2200元租金。
这让曹波很是担忧,“害怕因此陷入债务纠纷”。
曹波说,吴中区市场局木渎分局一位周姓副局长提出两条建议,一是以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在苏州日报登报声明遗失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随后该分局可以启动“简易注销”流程,在45天内注销该公司。二是以被害人身份向该分局提出申诉,该分局将按照申诉程序进行取证、笔迹鉴定等,最终通过撤销注册登记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曹波认为两种方式的实质差别在于,第一种方式相当于他变相承认了是该非法注册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以一种“委曲求全”的形式寻求解决。第二种方式相当于该分局承认当初审查不严、监督不力。
当时曹波选择了第二种方式,等待对方答复函后的最终结果和相关配合要求,但两年多时间里,一直未获得更进一步调查结果反馈。期间,他也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政务投诉小程序反映此事,但没有得到解决。
但曹波挂失无效的身份证仍在“奇幻漂流”。
2018年11月16日,曹波成为“营口市西市区欣兴商贸部”个体经营者,注册资本不详;2019年1月3日,以曹波为监事,“焦朝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西安亚博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同一日,以曹波为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注册的“西安狂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两者登记机关均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
为避免不必要麻烦,今年3月17日,曹波在《文汇报》发布免责声明,表示他人擅用其已丢失无效的证件注册公司,本人未参与四家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也是无奈之举”,曹波说。
市场监管部门:线下签为形式审查,存在“被当老板”可能
对于曹波出现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又如何看待?
3月18日上午,苏州市吴中区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登记注册公司网签的话,从2017年开始要实名认证,目前为止很难伪造。线下签,代理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只是负责形式审查。
如果认为是“被当老板”,可以去找公司注册登记经办人,让对方承认是伪造的。或者找出纸质材料,证明签名是伪造的。“因为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方说自己‘被当老板’就去撤销,也有可能双方有经济纠纷,威胁对方去撤销,我们也遇到过。”该工作人员补充。
同日,澎湃新闻记者前往位于西安的两家公司登记地址。西安狂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显示的住处为另一家公司,物业查询确认未有该公司名录。西安亚博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显示的住所不存在,物业同样确认未有该公司。
3月19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企业登记注册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经过查询,与曹波相关的两家西安公司都是线下签。曹波可写举报材料,如果市场监管部门确定注册登记的公司联系不上,会进行调查,撤销登记。
3月19日上午,“苏州景佳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机关——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木渎分局一位周姓副局长表示,对于曹波的情况出了一个内部规定,下一步会联系他做笔迹鉴定。
随后,曹波告诉澎湃新闻,该局长电话通知,让携带第三方笔迹鉴定才能办理立案,然后走流程,45天内由他们撤销企业。
专家建议健全公司撤销登记制度
澎湃新闻注意到,《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一般认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行为属于以欺骗的手段取得许可,可依法予以撤销。
而丢失身份证“被当老板”全国多地出现多起类似案例。
今年2月25日,央视焦点访谈“不想‘被当老板’这事该谁管”节目播出后,引发社会热议。
随后,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目前已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建设,3月1日在河南全省率先上线服务,并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开。这将有效解决线下申请登记注册身份验证问题。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撤销登记”和“强制注销”的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身份被冒用骗取注册登记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认为,出现“被当老板”的情况,首先就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几乎是零成本、零风险、高收益,“如果出现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由于他是隐名股东,自己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挣钱了有好处,因为实际控制着公司的公章和印鉴,以及其他相关的公司账簿的隐名股东,能够易如反掌地控制公司。所以对于冒名顶替他人的隐名股东来说,用别人身份证注册公司是一种无成本、零风险的买卖。”
此外,盗用他人信息注册公司之所以如此猖獗,企业注册登记部门也有一定的责任:“由于对于登记资料的审核采取形式审查的态度,所以有的时候就‘萝卜急了不洗泥’,只要是开办企业的人拿着材料来了,有身份证复印件,不管身份证复印件是不是注册企业本人,马上就给他接收材料,甚至发营业执照,也是说仅仅是想到了快注册,而没想到的安全注册、依法注册。”
刘俊海建议,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发挥监管的合力,允许公民个人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任何一个部门,包括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提交举报信息,建立一张全国的投诉网,专门解决公民身份信息被滥用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尽快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健全公司撤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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