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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专项整治教育“微腐败”:重点整治教师收礼和有偿补课
从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结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将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行为。
重点整治在职教师
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行为
包括——
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以及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是第一责任人!
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师德师风承诺制、师德师风考核问责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责任制。
学校要与全体教师逐一签订拒绝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承诺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紧盯教师节、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和新学期开学前后,坚决查处教师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 " 微腐败 " 行为;在寒暑假期间,针对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现象,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要将整治教育 " 微腐败 " 与中小学 " 四零 " 承诺相结合,坚决遏制在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选班干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现象,杜绝递条子、打招呼、走后门等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不在规矩之外人为设限,用制度管人、管事。
学校要对“微腐败”行为“零容忍”,态度坚决,一经发现,及时处理,绝不姑息。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先模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对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不管涉及到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
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举报意见信箱和网络邮箱等
对举报内容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
对教师“微腐败”行为不按时报告、隐瞒不报、避重就轻、拒不处分、拖延处分的,要按照问责机制进行通报约谈;对社会反响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汇总上报本地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及处理结果,经各市(行署)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将定期通报各地查处教师“微腐败”情况,对零查处、零上报的县区进行约谈。
(原题为:《不补课不收礼!哈市专项整治教育“微腐败”,这些行为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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