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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要执行“认房又认贷”?客服人员:暂无变化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8日消息,近日,有媒体称,国管住房公积金新政或于近期出台,新政将与此前北京市公积金新政同步,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对此,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客服人员18日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暂时没有接到通知,仍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执行,如有调整,请关注官网信息。
媒体报道称,从多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处获悉,国管住房公积金新政或于3月19日出台并实施,此次国管公积金将与此前北京市公积金新政同步,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但对于无房无贷的首套购房者,暂未有额度调整的消息传出。“认房又认贷”指的是既要看购房者名下是否有房,也要看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
3月18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回复网友提问,称暂无接到通知。中新经纬客户端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看到,3月18日,在回应网友关于国管住房公积金是否要限制额度、“认房又认贷”时,该中心称,暂未接到通知,贷款政策如有调整,会在官网第一时间公布,以官网信息为准。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此前数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经多次回应网友关于国管公积金政策是否有变动的询问,均表示暂未接到通知。
18日下午,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一名客服人员回应中新经纬客户端问询时表示,目前没有接到调整通知,建议关注中心官网信息。对于贷款额度,客服人员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为80万元。
据了解,计算贷款额度时,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乘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最高贷款额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另一名客服人员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暂时没有接到调整通知,依然按照“认房不认贷”的政策执行,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贷款额度等都没有变化。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及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督促贷款使用、回收和贴息资金发放情况。
2018年9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从“认房又认贷”“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提高首付比例”等多方面收紧政策,被称为史上最严公积金政策。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述新政,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同时,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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